新華網廣州4月26日電 來自10個省、自治區的政府法律援助機構負責人26日在廣東東莞共同簽署了中國首個《省際農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協議》。
該協議的簽署有望打破地域和籍貫的限制,滿足農民工在省際流動就業過程中獲得法律援助的需要,使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省際合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這10個省、自治區是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安徽和河南。協議就建立農民工輸入地和輸出地法律援助信息交流制度、交流學習培訓制度和異地辦理法律援助事項協作制度作出了明確規定。協議各方對法律援助案件的轉委托程序、費用支付、檔案管理等方面的協作達成了基本共識。
廣東省是全國農民工最多的省份,全省流動就業人口達2480萬人,其中有1800萬人來自外省。他們大部分文化水平較低,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往往不知道如何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廣東省近年來將農民工作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并放寬了對農民工的法律援助標準。
據統計,2006年廣東省法律援助機構組織辦理農民工民事(行政)案件4505宗,占全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總數的47%;受援農民工9278人,約占全省受援總人數的23%。(記者 孔博 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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