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在采訪中獲悉,當前一些開發商利用地方招商引資的各種優惠,以及房地產項目跨度長、環節多、成本計算復雜的特點,千方百計偷稅漏稅。有關專家建議加大房地產企業稅收征繳力度,打破房地產行業的暴利屬性,不僅能挽回稅收損失,也能促進行業健康理性發展。
囤土地抬房價成本低利潤高
內蒙古包頭市一名房地產開發商告訴記者,房地產行業近年來吸引了大量社會資本進入,與房地產項目暴利有很大關系。通過囤積土地、哄抬房價、漏稅避稅,房地產業利潤遠遠高于其他行業,可謂獨一無二。
“2002年以前我從事物流行業,一年賺300萬至400萬元就不錯了,利潤只有7%左右。后來轉行加工業,利潤達到20%。現在搞房地產,3年前一個項目投了2億元,3年后除去成本凈掙2個億。搞了房地產,就不想再搞其他行業了。”這位開發商說。
“房地產企業利潤來源有三個方面,一是囤積土地,二是抬高房價,三是避稅。其中稅收規避方式較多,所以地價和房價上漲部分幾乎都成為企業利潤。”這位開發商透露,“按規定,一個項目從拿地到建成房子用3年時間,需繳納近2%的土地增值稅,但通過與稅收部門協調,土地增值稅一般可以免征。國內一些大房地產公司往往囤積幾千畝土地,過幾年后轉手賣給小開發商,一畝地掙七八十萬元差價,這部分利潤幾乎都能避稅。”
“從抬高房價來說,房價上漲越猛,開發商利潤就越高,而稅收征繳方面卻很乏力。比如,現在房屋銷售環節征收16.5%的所得稅,2009年各地房價幾乎都上漲了50%,城市中心房價基本都翻了番。以前單價賣1萬元的房子,交所得稅1650元,毛利潤為8350元;現在房價漲到2萬元,交所得稅3300元,毛利潤為16700元。房價上漲后雖然稅收翻了番,但利潤增長的更多。這就是開發商大量囤地捂盤的原因。”
這名開發商說,“從囤地捂盤的成本看,項目開發的時間越長成本越大,但是房地產開發的各個環節都可以外包,房地產公司平時根本不需要養多少人。現在即便是西部很小的開發商,手頭也有上億元的流動資金,囤地捂盤帶來的成本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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