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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不足
精神病人治療的一個現實是,家庭監護責任過重,社會救助嚴重不足
過去一年,國內發生了數起精神病人殺人案件。也發生了多起精神病人被殺事件,公開報道的就超10例,“兇手”多是他們的親人。
去年7月3日,吉林梨樹縣農民白小濤殺死了患精神病的妻子劉影。白小濤稱,劉影十多年來看病花費巨大但無好轉,病發時會拿刀砍人,還多次舉起兒子要摔死。
去年7月初,劉影又抓傷白小濤,還用菜刀剁死了鵝,嚇得女兒不敢回家。白小濤稱,去年7月3日半夜,劉影起來燒衣服,他一狠心從后面用繩子勒死了她。
“他們如果及早得到(入院)治療,或許能避免悲劇的發生。”北京地平線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律師黃雪濤,通過對100多個案例和300多篇新聞報道分析,歸納出這些病人的共性是:家庭監護責任過重,社會救助嚴重不足。
精神病治療周期長、易復發,有些要終生服藥,對于許多家庭都是沉重的負擔。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數據顯示,我國各類精神病患者在1億人以上,其中重性精神病患者超過1600萬,70%得不到治療。
衛生部公布的全國注冊精神科醫師16383名,平均每10萬人擁有1.26名,全球平均數字是3.96名。據世衛組織研究數據,中國精神病發病率占所有疾病發病率總數的20%,是世界平均發病率的兩倍。
與高發病率、低治療率形成對比的是經費投入過少。據了解,在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完善的國家,精神衛生投入占衛生總投入比例約為20%,我國是1%。
在經濟發達的廣東,該省精神衛生研究所所長賈福軍2009年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廣東有精神病患者1500萬,其中150萬是重性,住院治療的人只占20%-30%。經測算,廣東要解決精神病患者看病問題,需在三至五年內投入30億,但每年投入只有1500萬。
長期無法可依
相關法律難產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難以規定國家、政府在救助方面的責任和力度
黃雪濤認為,對家庭形成負擔的不僅是醫療費用,很多家庭都缺乏必要的醫護知識,也沒有充足時間。
據報道,江蘇泰州的朱家虎患病后花費八九萬治療沒效果,家里負擔不起繼續治療的費用,而朱家虎是個“武瘋子”,會惹事傷人,妻子于是將他鎖進了鐵籠。
劉白駒認為,對精神障礙患者的救助,需要家庭、社會、政府共同努力。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國務院參事馬力,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說,世界上有3/4的國家已有精神衛生立法,非洲一些欠發達國家59%也已立法。我國自1985年就啟動了相關立法工作,馬力多次參加調研。但因種種原因,精神衛生立法進展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