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委印發了《關于貫徹〈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意見中提出了18項改革措施和一系列剛性規定,要求在擴大干部工作民主、健全競爭擇優機制、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加強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深化分級分類管理等五大方面實現突破。
“廣東在黨政管理機制改革上,走在全國的全面。從廣東提出的一些措施來看,對國內其它地方,應該會有示范效應。”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對本報分析。
競爭選拔與公推直選
在《實施意見》中,除了要求繼續健全差額選拔干部制度外,還提出在全省各地各部門,要定期拿出若干黨政領導職位進行公開選拔或公推公選。部門中層以下領導職位除特殊崗位外,一般應以競爭性選拔方式為主要形式。意見給出的硬性指標是,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廳局級以下委任制黨政領導干部中,通過競爭性選拔方式產生的應占三分之一以上。
“提高民主化水平,需要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力度。”竹立家說。
通過競爭選拔的方式提拔廳局級干部,在廣東已有先例。
去年9月份,廣東省就從全省處級干部中,以競爭上崗的方式公開遴選了38位直接擔任副廳級職位。該次遴選共有1745名符合條件人選參加,競爭相當激烈。選拔人數約占廣東全部廳級領導職數的1/10強。其時正值機構改革推進之際,公開遴選副廳級干部,這在廣東乃至全國尚屬首次。
加大公開選拔的競爭力度,旨在形成靈活的選拔機制,給能者提供一個快速的上升渠道;而深化公推直選,則在于營造一個更加民主的用人機制。
6月26日,廣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直機關工委書記羅東凱透露,省直機關進行試點之后將推廣深圳機關黨委委員、書記公推直選制度。
自2008年4月起,深圳市直機關就開始試點在機關黨委委員、書記的選舉中以“公推直選”代替原來的選舉制度,去年更是在深圳市直機關中全面推行。
深圳“公推直選”的做法是,黨委書記、副書記的產生方式,是由間接選舉變成直接選舉——即黨員大會(或黨代表大會)直接選舉產生書記和副書記。由于其敏感性,作為先行試點的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的公推直選過程,并沒對外界公開,只在該市公務員內部網上直播。即便如此,當天全市便有2000多名公務員在線觀看。一年后,該做法對外界公開時,還是成為了輿論焦點。
而廣東若普及這一制度,意味著將涉及省直機關下的109個單位,17萬黨員的選舉工作,涉面甚廣。
除了省直機關外,更基層的鄉鎮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公推直選的試點工作,則要在2012年前開展。
給“一把手”設“隔離墻”
廣東此次改革,更引入注目的,是對“一把手”的監督機制的建立。比如,黨政機關正職一般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等重要部門工作,不得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
而日前提交廣東省委討論修改的《中共廣東省委關于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稿)中,也有專門的描述——黨政正職不得違反程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建設、城鄉規劃、征用地審批。
“很簡單,其實就是給‘一把手’設堵‘隔離墻’,只能隔著‘墻’管。”對此,廣東省委組織部部長胡澤君接受媒體采訪時如此解釋。
“這些規定,主要是針對市、縣、鄉等基層‘一把手’的監督,防止腐敗。”廣東省委組織部人士對本報解釋。
另外一個突破,在于備受關注的財產申報制度。
廣東的《實施意見》,把財產申報從“一把手”個人擴展到家庭的財產申報。從文本表述看,廣東將探索黨政正職家庭財產在一定范圍內報告的制度,即黨政領導干部的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要列入其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內容中,并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
“我們目前的做法是‘一把手’要向黨組織申報,以后會不會在更大面積上比如向社會公開信息、官員在申報中隱瞞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當如何處罰,等等問題,我們還在研究中。”上述廣東省委組織部人士透露。
在用人方面,《實施意見》對買官賣官、賄選拉票等問題的整治上亦有強調。這其中,就專門提出要科學規范和有效監督“一把手”用人行為。
比如,健全嚴重違規用人問題立項查核和督查制度,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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