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解讀/實錄][單位繳費不全轉 個人養老金沒少][養老金計算男女有別 自由職業者賬戶可全部轉移][“北漂”在北京繳費15年將來可在京領養老金][跨地區轉移養老保險需轉單位繳費12%][確保繳費滿15年參保人員領到養老金][福建試點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55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5日就“實現跨地區順暢轉續保障參保人員權益”進行解讀。他表示,退休人員可在異地領取養老金,不必轉移關系。胡曉義介紹,退休人員已經確認了養老金的領取地和領取標準,沒有必要再把關系轉移到另外一個地方。為了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的方便,現在通過金融系統可以實現養老金的異地支付。很多老年人,不在原來的參保地,也可以通過這樣的系統來領取養老金。
胡曉義還表示,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不影響個人養老保險權益的累積,也不影響個人養老金的計算。至于養老保險待遇在哪兒領,基本條件是看在各個參保地的繳費年限,實行“戶籍地優先”:如果參保地和戶籍地是一致的,就在戶籍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繳費滿10年的地方來確定待遇領取地;如果有多個繳費滿10年的地方,就按最后一個滿10年的地方來確定領取待遇的地方;如果在所有地方繳費都不到10年,就把養老保險關系和相關資金轉回到戶籍地,由戶籍地來支付養老金的待遇。據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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