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8日電 在《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征求公眾意見過程中,許多網民都曾建議將最長年休假天數在此基礎上再增加5天或者10天,但《條例》最終沒有吸收這些意見。對此,國務院法制辦政法勞動司司長李建今日解釋說,帶薪年休假的天數,首先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和企業等各類單位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從中國經濟社會和各方面的條件綜合考量來看,征求意見稿規定的年休假天數和劃分的檔次是比較合適的。
在接受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時,李建表示,這個提的很尖銳,大家都希望休息的時間能夠相對長一點。從1991年起,黨中央、國務院就有一個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那里邊規定,休假的時間最多不得超過兩周,就是14天。這幾年經濟社會已經發展了,增加幾天也是應該的。征求意見稿最多是15天,但是這15天是15個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
李建表示,對于增加天數的意見,國務院法制辦會同人事部和勞動保障部等部門反復研究,現在世界上作為發達國家來看,職工帶薪年休假的天數一般為20天到30天左右,比中國要長。但是那是在那個社會經濟條件狀況下。人民群眾要求增加年休假天數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確定帶薪年休假的天數,首先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和企業等各類單位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從中國經濟社會和各方面的條件綜合考量來看,征求意見稿規定的年休假天數和劃分的檔次還都是比較合適的。(據中國政府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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