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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繼續支持區域協調發展,進一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加大對市縣轉移支付力度,共計安排省對下財力性和專項轉移支付補助234.88億元,比上年增加46.33億元,增長24.6%,保障基層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項惠民政策的基本財力需要。
——加快推進小城鎮改革建設試點。引導地方投融資平臺規范運作,整合教育、文化、體育等方面資金,與重點小城鎮建設資金相結合,集中財力支持重點鎮完善功能、加快發展。
——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發展。安排省級以上財力性補助11億元,支持平潭加快發展。安排0.29億元,支持平潭電網同網同價。安排0.15億元,支持平潭綠化工程建設。
——支持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安排扶貧開發資金3.79億元,比上年增加0.4億元,支持造福工程、山海協作和少數民族扶貧等。安排轉移支付1.8億元,繼續支持原中央蘇區縣和革命老區建設。
(四)繼續堅持民生優先的原則,進一步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繼續辦好惠民實事。省級統籌安排116.79億元,比上年增加25.74億元,增長28.3%,在完成既定項目的同時,今年又實施一批擴面、提標和新增項目,如實現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將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的財政補助標準由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將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由15元提高到25元,實施城鄉困難居民和兒童特殊病種醫療救助,對城鄉低保家庭入園幼兒保教費予以補助等民生工程。
——支持擴大就業促進創業。省級財政統籌安排就業專項資金7.16億元,支持完善城鄉一體化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繼續加大對大中專畢業生、城鎮就業困難人員、農村轉移勞動力的就業服務工作。落實小額擔保貸款、社保補貼和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扶持勞動者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
——支持教育優先發展。安排教育經費25.31億元,增長7%,基數外安排4.5億元,合計29.81億元,重點支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助學金補助,中職學校涉農專業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學前和基礎教育,職業教育,中小學擴容、校安工程,重點大學重點學科建設和化解高校債務等。安排市、縣轉移支付28.27億元,支持城鄉義務教育、農村義務教育免教科書和縣鄉中小學教師津補貼等。
——完善城鄉醫療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安排醫療衛生經費12.19億元,增長13.2%,重點支持完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推進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機構綜合改革,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繼續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保障全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順利開展。安排市、縣轉移支付60.11億元,支持市、縣落實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等各項社保和醫改政策。
——促進文化旅游事業發展。安排4.95億元,繼續實施文化惠民工程,興建和完善一批重點文化設施,支持做大做強文化創意、動漫游戲等文化產業;綜合運用貼息、獎勵、補助等方式,支持重點旅游項目基礎設施、海峽旅游品牌建設,推進文化資源向旅游產品轉化,加快旅游事業發展。
——推進“平安福建”建設。安排16.64億元,比上年增加1.67億元,重點用于保障司法體制改革、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排14.27億元,保障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和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運轉,加強市場監管、產品質量檢測、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和餐桌污染治理等,進一步規范市場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