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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規劃實施
第一節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是人才發展規劃實施的主體,負責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規劃實施的統籌協調和宏觀指導,制定各項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方案和重大工程實施辦法,加強監測評估和監督檢查,針對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調整相關內容,確保規劃有效實施。
第二節建立健全人才發展規劃體系
各市、縣(區)、省委和省級各有關部門、重點行業系統要以本規劃為指導,結合職能特點和發展實際,編制地區、行業系統以及重點領域的人才發展規劃,形成全省人才發展規劃體系。
第三節加強人才工作基礎性建設
加強人才統計工作,建立人才資源統計和定期發布制度。推進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設,健全人才信息網絡和數據庫。加強人才理論研究工作。加強人才工作隊伍建設,健全人才工作機構,加大培訓力度,提高人才工作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第四節營造實施規劃良好社會環境
大力宣傳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宣傳實施規劃的重大意義和規劃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總體部署、主要任務、重大舉措,宣傳規劃實施中的經驗、做法和成效,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推動人才發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