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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報告以“取得新進展”充分肯定了最新一輪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并明確要求今后要“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司法體制改革,成為十八大會議期間代表們熱議的話題之一。代表們說,通過司法改革,司法機關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的水平進一步提高,司法公正、司法為民“看得見”、“摸得著”,老百姓的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社會更加和諧穩定。
“我國的司法改革始終堅持從國情出發,堅持依法推進,堅持群眾路線,從不斷滿足民眾的司法需求出發,緊緊抓住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關鍵環節,不斷推進改革進程。”十八大代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應勇說,通過司法改革,司法行為更加規范、職權配置更加優化、司法為民機制更加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更加健全。
“通過司法改革,有效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切實尊重和保障了人權,大幅提升了司法為民的能力。”十八大代表、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鄭紅深有感觸地說,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我國積極、穩妥、務實地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以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為目標,為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的日益增長,司法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司法工作遇到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現行司法體制機制中存在的不完善、不適應問題愈加凸顯。為此,中央適時推出了新一輪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
改革開放以來,中央部署的司法改革一共進行了三輪。
第一輪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主要涉及審判方式改革和司法職業化改革等內容。第二輪從2004年開始,主要涉及完善司法機關的機構設置、職權劃分和管理制度等內容,目的是健全權責明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高效運行的司法體制。
2008年12月,中央轉發《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拉開了第三輪司法改革的序幕。改革從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加強司法隊伍建設和加強司法經費保障四個方面,提出60項改革任務。目前,這60項改革任務已經基本完成。
代表們一致認為,新一輪司法改革適應了經濟發展形勢的需要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通過改革和完善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優越性得到充分發揮。
在政法戰線工作了近30年,鄭紅對中央推進此輪司法改革有著深刻的理解。他認為,第三輪司法改革是鞏固并進一步深化前兩輪司法改革成果的需要,是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需要,也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的需要。
“前兩輪司法改革取得了較大成績,但也存在改革不夠深入,一些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沒有得到消除的問題,迫切需要通過進一步的改革來予以鞏固和深化。”鄭紅說,此輪司法改革在證據制度、辯護制度、社區矯正制度、國家賠償制度、刑事和解制度等很多方面,都在前兩輪司法改革的基礎上進行了重要改革。
鄭紅主動談及了“躲貓貓”、“喝開水死”等事件,“這些事件引發了人們對被羈押人員合法權益保護的強烈關注,人民群眾強烈要求加強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法律監督。”鄭紅說。
為回應人民群眾的這種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檢察院及時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了全國看守所監管執法專項檢查和全國監獄“清查事故隱患促進安全監管”專項活動,規范和加強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建設,積極推行派駐檢察室與監管場所信息聯網和監控聯網,有效遏制了超期羈押、刑訊逼供、被監管人非正常死亡等問題的發生。
在來自基層的政法界代表、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半程法庭庭長王永濤看來,司法改革是“一場立足國情、適應時代的改革,是一場順應人民群眾新期待新要求的改革”。
他以自己所在的法院舉例說,近年來,蘭山區法院每年受理案件數量以10%的速度遞增,今年截至10月已超兩萬件,一線法官人均年辦案300多件。“這一數字說明群眾表達訴求、依法維權、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紛爭的意識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同時公民信任司法、依賴司法的法治環境也越來越好”。
“此次司法改革,是黨中央及時準確把握世情國情社情新變化,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大舉措。”十八大代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二分院檢察長盧希說,歷經3年多的攻堅克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在改革中不斷完善、創新和發展,為適應科學發展需要、提升執法司法能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提供了有力保障,贏得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
代表們表示,我國的司法體制機制改革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就如十八大報告所言,今后必須不斷深化改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才能始終順應改革開放的潮流健康發展,始終隨著法治建設的步伐不斷推進,始終與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呼喚同步深化。
全面試行量刑規范化改革,最大限度消除“同案不同判”;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建立人民監督員制度,讓民眾參與司法監督司法;深化司法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通過司法改革,司法公正得到進一步彰顯
十八大報告多次強調要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靈魂。如何保證司法公正,是深化司法改革的著力點,是關乎司法改革成敗與否的關鍵。
長期以來,“同案不同判”一直是影響司法公正的一塊“絆腳石”。曾經,一家基層法院連續判決了3起案情基本相似的交通肇事案件,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1年和1年半。判決結果差異之大,讓當事人和老百姓一頭霧水。
一次次不規范的量刑,不僅僅改變了很多被告人的命運,也讓老百姓對司法公正產生了質疑。規范量刑,刻不容緩。
2010年10月1日,全國全面試行量刑規范化改革。交通肇事、故意傷害、盜竊、詐騙等15種常見、多發犯罪案件的量刑被納入法庭審理程序,公訴人、辯護人、當事人均可對量刑發聲,促使量刑從法官“估堆”變為精確計算,從法院獨角戲變為政法機關“大合唱”,法官量刑隨意性空間被大大壓縮。
“上海法院積極開展量刑規范化建設,制定了量刑指導意見,既促進了量刑統一,提高了量刑的透明度,也增強了對自由裁量權的監督,從而更加有助于實現司法公平和公正。”應勇代表說,上海法院還制定了規范和推進法律適用統一的23條實施意見,完善法官自由裁量權規范制度,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和權威。
司法要公正,監督必不可少。作為法律監督部門,檢察機關近年來從刑事立案偵查、刑事審判活動到監管場所、刑罰變更,全方位強化法律監督,確保司法公正。
鄭紅代表介紹說,廣東省檢察院推動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為訴訟監督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與省高院聯合出臺了《量刑程序指導意見(試行)》,和《關于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的若干意見》,強化了對審判活動的監督。
除了法律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也是促進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監督形式。公安部聘請139名黨外人士擔任部特邀監督員;司法部制定了《關于司法行政特約監督員聘請階段工作方案》,對開展這項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各級政法機關以開誠布公的態度,將新聞媒體作為溝通橋梁,及時回應群眾的關切。
要讓民眾感受到司法公正,最直接的辦法是他們參與司法、監督司法。
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人民依法參與和監督司法的一種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人民陪審員被賦予與法官幾乎一樣的職權,確保其發揮作用。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案件時,注重從公眾認知角度和倫理標準等方面進行分析、判斷,促使法官進一步增強責任心,秉公辦案。
為強化自身監督,2010年10月,人民監督員制度在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推行。湖南株洲通過“海選”的方式選任人民監督員,同時擴大監督案件的范圍、引入異地監督模式,人民監督員敢于對檢察機關擬作的案件處理意見屢屢說“不”,提高了案件質量和司法公信力。
“司法公正必須強化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十八大代表、貴州省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審判員楊霞說,銅仁中院大力推行陽光司法,從立案到庭審、從文書到執行,凡是涉及群眾知情權、監督權的一律加大公開力度。
如今,公開已成為政法機關的共同選擇、自覺行為。內容上,從“有選擇”到“全方位”公開;范圍上,從“當事人”到“全社會”公開;深度上,從“淺表”到“實質”公開。公開讓司法暗箱操作的空間越來越小,讓腐敗在司法領域無藏身之處。
“在辦理‘央視大火案’、‘故宮盜竊案’等案件時,我們就及時發布案件信息、準確回應社會質疑,最大限度公開案件辦理過程,得到社會各界一致好評。”盧希代表舉例說。
為推動司法公正,法院改革了審判委員會和合議庭制度,司法行政部門深化了司法鑒定體制改革,公檢法建立了案例指導制度,改革了部門、企業管理“公檢法”……司法公正讓人們“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