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銷售的150個品種規格的西藥和55個品種規格的中成藥從2月25日開始執行最高零售價。記者2月27日從省物價局獲悉,此次公布的205個品種規格劑型藥品價格,均為列入甘肅醫保目錄的藥品。省物價局要求省內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對此次限價的205個品種規格劑型藥品,要嚴格執行以實際進價(扣除各種折扣的價格)為基礎,順加不超過15%的加價率作價銷售,對不執行限價規定的,將依法 嚴肅查處。
價格主管部門指定省人民醫院、蘭大一院、蘭大二院、三愛堂醫院、省中醫院等對公布的同一種藥品的其他劑型規格藥品的價格進行調查,并于3月15日前上報,由省物價局按藥品的差比價規則,另行制定甘肅市場的最高零售價格。所公布藥品(不論劑型規格)在我省的中標零售價格,低于本次公布價格的,仍然執行現行價格;高于本次公布價格的,必須執行此文件規定的價格。
我省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加強對藥品市場實際購銷價格的跟蹤調查,發現中標價格或實際成交價格與規定最高零售價格相差比較大的藥品,省物價局將采取措施進一步降低零售價格。(蘭州晨報 記者朱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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