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農民工進城務工期間的醫療保障問題,陜西省政府日前下發了《關于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實施意見的通知》,此舉標志著陜西省農民工可以參加醫療保險。
據了解,陜西省農民工大病住院醫療保險制度規定,陜西省農民工參加醫保有三種途徑:一是與城鎮用人單位簽訂規范勞動合同的,隨所在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二是在城鎮長期居住、以靈活方式就業的,可按照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辦法參加醫療保險;三是對集中在建筑業、采掘業和加工制造業就業的農民,可以參加大病住院醫療保險,解決進城務工期間住院醫療保障問題。按照規定,農民工參加大病住院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是由用人單位繳費,繳費的基數是上年度當地在職職工的平均工資,費率控制在1%至2%,按照用人單位所用農民工的數量計算繳費數額。用人單位可以按年、季、月繳納,也可以按合同期一次性繳納。
參保農民工可享受與統籌地區城鎮職工同等待遇。農民工參加大病住院醫療保險后,其患病住院期間可享受當地大病住院醫療保險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之間按規定比例支付的醫療費。住院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可采取建立大額醫療補助基金的辦法解決。用人單位不參保、不繳費的,農民工可以向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舉報。(記者 石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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