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農村是實施的重點
實現全民低保,重點是全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難點是建立穩定的資金籌措渠道,著力點是加大中央政府的支持力度。中西部地區是未來農村低保制度建設的主戰場。事實上,中西部地區所有縣(市、區)已全部建立了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只要把上述地區現行的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平穩過渡為農村低保制度,我國全民低保的目標就基本實現了。
洪大用建議,從工作依據上看,重點應該是提升全民低保制度的層次,使其更加完善,更加有約束力。一方面,1999年出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已經有些不適應新形勢、新情況,不能應對新問題;另一方面,我們現在還沒有全國統一的、層次較高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規定,各地大多是依據地方或部門的行政文件開展工作。進一步的工作重點應該是結合城市低保條例的修訂,制定針對城鄉居民的低保法規,在條件成熟時,出臺社會救助法。
在農村全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關鍵在于農村發展的理念,而不在于資金的籌措。當然,對低保資金籌措也要科學地設計,出路在于公共財政建設。原則上農村低保資金應該來自于財政,通過各級政府來籌措。2007年全面實現農村低保,年增加的財政支出在100億元左右。在許多欠發達地區,地方財政困難,鄉村集體經濟實力薄弱,建設農村低保需要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力度。2006年我國財政收入達3.9萬億元,中央財政加大支持農村低保的力度應該不成問題。
其中,低保對象的醫療問題是必須重點解決的問題。現在用醫療救助資金幫低保對象參保,看來不是一個有效的辦法。因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采取的是“先看病、后報銷”的模式,低保對象沒有錢看病,也就談不上報銷,參保的醫療救助經費在很大程度上都“作了貢獻”了。現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給農民的投入已經達到每人每年40元,農民自己投入的部分只有10元,僅占1/5.而且低保對象占整個農村人口的比例很小,只有1.6%~3.0%.所以,完全可以讓低保對象免交這10元錢。這樣,醫療救助的資金就可以用于先幫低保對象墊付醫療費,在合作醫療基金中報銷一部分,看完病后再幫他們支付一部分自付部分。只有這樣,才能使低保對象真正能夠看上病。如果非要低保對象出這10元,建議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代為交付,或兩者分擔。每人每年10元,不過兩三億元,區區小數,何足掛齒,但卻解決了全國農村貧困人口的就醫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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