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四日電 (記者 周兆軍)《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指出,未來五年,中國將適時啟動四部教育法律的起草工作,包括:“學校法”、“考試法”、“終身學習法”、“學前教育法”。此外,還將起草“教育督導條例”。
在今天下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政策研究與法制建設司副巡視員柯春暉表示,目前,“考試法”和“教育督導條例”的起草工作正在進行中,其他幾部法律正在進行前期調研。
“規劃綱要”中還提到,要推進“教育法”、“教師法”、“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學位條例”的修訂工作。同時,要積極推動各地制定必要的配套教育法規。
柯春暉說,目前,“教育法”修改后的文本已經報國務院法制辦,其他幾部法律的修改工作也在進行之中。
“規劃綱要”指出,要進一步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依法落實對民辦學校的有關扶持政策,特別是稅收優惠政策,保障民辦學校教職工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等方面,與同級公辦學校教職工享受同等的權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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