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18日電(記者張濤、周偉)就像改革開放初期開辟“沿海經濟特區”一樣,中國政府在人才工作轉軌時期,于今年年初首次將江蘇省劃定為“人才特區”,賦予了那里更加寬松的改革權和實驗權。日前,這個“人才特區”的詳細政策清單已正式浮出水面。
長期以來,中國的機關、事業、企業等不同所有制之間鴻溝難以拆除,且存在“體制內”與“體制外”的界限,人才流動受到限制。2003年底,中國首次就人才工作召開會議,提出打破束縛人才配置的政策限制,推進人才解放,中國人才工作由此進入轉軌時期。
據江蘇省人事廳廳長趙永賢介紹,“人才特區”借鑒“沿海經濟特區”的思路,是指在特定區域內,人才工作的政策制定、工作模式等都具有比區域外的優先性和特殊性。江蘇選擇了一些試點區域,在制定新政策上各有側重,涉及20多個方面。
針對國企單位比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標準低,導致企業優秀人才流入少、流出多的問題,徐州市建立高級人才儲備中心,國企單位推薦高級人才進入中心,實行“彈性事業編制”,企業要對這部分人才依照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準支付社會保險金。
為改變公務員能上不能下難題,常州市新北區對專業技術類中層領導職務崗位實行聘任制、任期制,對能力和業績一般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任職期滿后改為非領導職務,對工作成績突出的,任職期滿可以享受上一級職務待遇。
新沂市則出臺政策選拔學歷層次高、能力強、貢獻大的村干部,聘用到鎮機關工作,聘期內按照公務員管理,可以在鎮機關內部流動。
趙永賢說,目前的政策清單還只是初步的,在今后的改革中,將在涉及人才的戶籍、工商、稅收等政策方面進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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