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扶持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國務院上周決定提高3770項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昨日財政部明晰了這些產品的范圍和調整幅度。
11月1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為扶持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支持產業優化升級,在今年下半年兩次提高出口退稅率的基礎上,自2008年12月1日起,進一步提高部分勞動密集型產品、機電產品和其他受影響較大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產品共涉及3770項,約占全部出口產品的27.9%。
在昨日公布的詳細范圍中,對箱包、鞋、帽、傘、家具、寢具、燈具、鐘表等商品的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將農用泵、摩托車、自行車、家用電器等部分機電產品的退稅率分別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等。根據海關總署上周公布的前10月進出口數據,機電產品出口增勢穩定,服裝、鞋類以及家具等傳統大宗商品出口增長放緩。
中基寧波對外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服裝出口業務部一負責人昨日表示,出口退稅率調整是利好,但是目前匯率損失更大,如歐元這幾個月貶值了2成,人民幣升值20%已經沖抵了退稅2%、3%的利好。
今年下半年,我國已將部分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將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從11月1日起,部分紡織品、服裝、玩具出口退稅率再提高到14%。(胡紅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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