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992、1994年 醫療、住房市場化改革施行
1985年,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大背景之下,醫療衛生系統也開啟了改革的歷程。醫改的核心思路是:放權讓利,擴大醫院自主權。醫改的政府態度是:給政策不給錢。其政策為藥品可加價15%,以彌補政府投入之不足。上世紀90年代,醫改再掀波瀾。1992年9月,衛生部根據國務院意見,提出醫院要“以工助醫”、“以副補主”。 2000年,改革逐漸向縱深發展,觸及體制性、機制性、結構性等深層次問題。2000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八部委的《關于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俗稱醫改“十四條”;2001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四部委的《關于農村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在這一過程中,醫改的矛盾與困惑日益增多,隨著政府衛生投入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不斷下降,到2002年已經下降到15.2%,而這些衛生費用主要來自地方財政,于是產權改革、“國退民進”的呼聲日益高漲;2004年底全國有近百億元民營和外資介入中國的近百家醫院的改制工作;到2005年,中國醫療產業的總市場價值達到6400億元。
1994年7月18日,國務院作出《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內容,其中包括把住房實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變為以按勞分配為主的貨幣工資分配方式、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等。《決定》的出臺,開啟了城鎮住房商品化的大門,標志著我國全面推進住房市場化改革的確立,其最大意義在于穩步推進公有住房的出售,通過向城鎮職工出售原公有住房,逐步完成了我國住房私有化的進程。
1998年7月3日,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正是由于此文件廢除了住房實物分配的制度,為商品房的發展掃清了“競爭對手”,從而確立了商品房的市場主體地位。2003年8月12日,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2007年8月7日,國務院出臺了《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將調控方向由調市場轉向調保障,首次明確廉租房取代經濟適用房,作為住房保障體系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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