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增長慢于經濟增長;勞動者報酬占GDP的比率持續下降;居民收入增速慢于東部沿海五省份和泛珠九省;居民收入絕對水平被浙江拋離……在今年的廣東省“兩會”上,政協委員呂平在提案《關于加快廣東居民收入增長的建議》中指出,廣東省這種居民收入增速與經濟發展速度不相稱的現象已經持續多年,應該引起決策層的高度重視。日前,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答復該提案時表示,力爭從今年開始,全省職工工資每年遞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資翻兩番。
現象一:
居民收入增長慢于經濟增長
政協委員呂平在提案《關于加快廣東居民收入增長的建議》中指出,廣東作為全國改革開放的排頭兵, 在GDP經濟總量位列全國第一的同時,居民收入卻沒有與之同步。
調查資料顯示,近幾年來廣東的經濟發展以兩位數的速度增長,但反映居民收入增長變化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兩項指標卻增長緩慢,大大低于GDP的增長速度。2006年之前6年的調查數據顯示,廣東GDP分別增長10.5%、12.4%、14.8%、14.8%、13.8%、14.6%;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增長6.7%、6.9%、11.2%、10.1%、8.4%、8.4%;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速則更低,分別只增長3.5%、5.1%、3.4%、4%、4.5%、6.4%。
現象二:
勞動者報酬占GDP的比率持續下降
勞動者報酬指勞動者從事生產活動而獲得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包括工資、獎金、福利費、各種補貼、津貼等,是勞動力生產要素在GDP中的反映。調查資料顯示,2000年~2006年勞動者報酬占GDP的比率從45.4%降到38.7%。如果與改革開放初1978年的60.6%相比,下降幅度達21.9個百分點,據觀察,這種趨勢今年還沒有扭轉的跡象。
現象三:
居民收入增速慢于東部沿海五省份和泛珠九省
調查資料還顯示,2000年以來廣東居民收入增速不僅慢于東部沿海的遼寧、山東、江蘇、浙江、福建五省,而且也慢于泛珠九省的居民收入增速。在2000年以前,廣東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排全國第一,也理所當然地排在東部沿海五省前面。但從2001年起廣東城鎮居民收入水平全國第一的位置已被緊追在后的浙江占據,而且增速的位次還逐年下跌,到2006年已跌至5省份最后:江蘇14.3 %、遼寧13.9 %、山東13.5 %、浙江12.1 %、福建11.6 %、廣東8.4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情況大致相同:山東11.1 %、遼寧10.8 %、江蘇10.2 %、浙江10.1 %、福建8.6 %、廣東8.3 %。就是在泛珠九省區中,廣東城鎮居民收入增速居然也排末后,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排倒數第三。
現象四:
居民收入絕對水平被浙江拋離,差距被“追兵”逼近
調查數據顯示,當2002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廣東時,絕對金額為578元,但到2006年這個差距已經拉大到2249元,約為4年前的4倍。不僅如此,近幾年來,魯、蘇、閩、遼等其他“追兵”省份追趕廣東的步伐繼續加快,距離逐步縮短。
政協委員建議:
工資增長應與GDP同步
呂平認為,廣東省這種經濟總量長期雄踞全國榜首,居民收入增速與經濟發展速度不相稱的現象已經持續多年,應引起決策層的重視。
他建議,廣東省應該從今年開始,在“十一五”期間有步驟地較大幅度地調高工資水平,加快廣東省居民收入,特別是最低工資的增長速度,使之與GDP增長速度保持基本同步,逐步提高勞動報酬在GDP中的比率;同時,在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方面出臺更多一些利民惠民的政策措施,給廣東人民帶來真真切切的實惠。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從今年起實施“工資倍增計劃”等三大計劃
針對該提案提出的建議,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在答復中表示,2007年,全省職工的平均工資29229元,比2003年提高了46%,年均增長10%。最低工資標準和2003年相比,增長了81.5%,年均增長12.7%,有力地提高了低收入者的工資水平。但與工資水平以及我省經濟發展水平相比,我省的工資水平的確有待提高。
連續5年提高
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在答復中透露,廣東從今年起實施“工資倍增計劃”等三大計劃,使職工能切實分享經濟發展成果。并通過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工資指導線和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等制度,激勵和推動企業合理提高職工的工資水平。力爭從2008年開始,全省職工工資每年遞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資水平翻兩番,讓職工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成果。
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答復還表示,廣東省還將實施企業工資集體協商三年行動計劃。爭取到2010年底,全省職工已組建工會的大中型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比例達到60%,(行業)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覆蓋大部分未組建工會的企業,使各類企業基本建立起比較健全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形成以工資集體協商為核心的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此外,還將實施“最低工資標準5年調整計劃,從2008年開始,建立最低工資標準與社會經濟發展及物價增長聯動機制。爭取連續5年調整提高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同時,將加快完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兩年內實現全民醫保,建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黃蓉芳 通訊員張小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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