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農業稅條例的議案,我完全贊同,但這只是國家對農民支持的第一步。”程貽舉委員接過其他委員的話頭說。全部取消農業稅后,如何讓農民進一步增收?如何保障農村和地方財政收入?國家如何保障農田水利、道路、衛生和教育等公共事業投入?這些成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今天分組審議中的焦點話題。
今日出版的中國青年報報道指出,施行近半個世紀的《農業稅條例》于12月24日被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廢止。這意味著,在2005年的最后幾天里,在中國歷史上延續了2600多年的“皇糧國稅”———農業稅即將被全部取消,9億中國農民將因此受益。
看起來農民的負擔減輕了,但其他負擔加重了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劉積斌提供的數據顯示,自2004年以來,中國已有28個省份免征農業稅,而免征農業稅、取消除煙葉稅外的農業特產稅可減輕農民負擔500億元左右,今年已有約8億農民受益。不過,由于中國農村人口尤其是貧困人口數目龐大,僅靠取消農業稅還無法實現農民大幅增產增收甚至脫貧的目標。今年11月,在河北涉縣革命老區調研時,當地老百姓曾向叢斌委員反映一個問題。農業稅取消以后,看起來農民的負擔減輕了,但其他負擔加重了。
在調研過程中,一些農民向孫曉群委員反映,他們特別擔心農業稅減免以后所帶來的好處被其他因素抵銷,甚至加重負擔。信春鷹委員也提醒,中央政府應對取消農業稅后可能會出現的“農村虛空”問題給予高度重視。她算了一筆賬,2004年農村人口的平均收入是2936元,純收入800多元。但一個大學生每年的費用支出是7000元到8000元,大學4年下來差不多3萬多元。這相當于一個農民35年的純收入。
看病難、上學難和贍養老人仍是很多農民陷入貧困的重要原因。一些委員認為,取消農業稅后,政府應將如何解決上述問題統一納入政策目標,作為建設新農村的目標整體加以解決。
中央政府應加大轉移支付力度
按現行體制和政策安排,農業稅為地方稅。對于很多財力薄弱的中西部地區而言,這筆稅收能幫助解決中小學教師工資發放、鄉鎮機構運轉等現實問題。取消農業稅后,地方政府的這個收入缺口如何彌補?如何保證地方政府有足夠的財力來加大對農田水利、道路、衛生和義務教育的投入?
劉積斌表示,取消農業稅后減少的地方財政收入,沿海發達地區原則上由自己負擔,糧食主產區和中西部地區由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補助。
王梅祥委員算了一筆賬。2004年開始減免農業稅后,中央財政安排轉移支付216.6億元,在此基礎上2005年又增加了140億元。根據劉積斌提供的數據,全國稅收因取消農業稅共減少500億元。“以這個口徑來算,2005年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大概占稅收收入減少總數的71%。”他說。
地方財政收入主要用于支持地方的義務教育,尤其是中小學教育。王梅祥擔心,取消農業稅后造成的地方財政收入短缺可能會影響地方社會事業的發展。
很多委員認為,廢止農業稅條例以后,縣鄉政府不能再靠農業稅來解決財政支出問題,應該由國家采用減免和轉移支付等其他辦法來解決鄉村負債問題。
取消農業稅后,要防止其他巧立名目的收費項目
在地方調研時,魏復盛委員聽到有人反映:農業稅雖然取消了,但是農民交錢的數量并沒有明顯減少。王學萍委員也發現,對一些地方的農民來說,雖然農業稅這部分減免了,但其他方面的費用隨之增加了很多。
“取消給農民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和好處,但要防止一些基層干部為了減輕經濟困難巧立名目向農民征收其他款項。”魏復盛提醒說。
魏復盛等委員強調,農業稅條例廢止以后,國家一定要加強監督,防止一些基層單位變相向農民征收其他款項。“像這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情況,一定要加強管理監督和處罰力度。”他說。
列席本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吳金水注意到,盡管此次提請廢止農業稅條例,但還有一些涉及向農民收取稅費的部門規章或地方條例,或有些可能還是依據就提請廢止的農業稅條例制定的。他建議,對于這些涉及農業稅的條例和規定,也應與農業稅條例一并取消。
啟動減免農業稅后,中央政府對農村開始實行了“一免四補”政策。陳章良委員說,“我希望在農業方面,中央政府今后應該考慮在WTO準則許可的情況下,盡量加大對農民的農業生產進行補貼。” (記者 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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