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9日電 據中國國土資源報消息,國土資源部日前印發《關于下達〈2010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的通知》,今年下達各地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量比去年略有增加,指標比例結構更趨合理。
《通知》要求,一要切實加大民生領域建設用地供應,用地計劃指標安排要向保障性住房、醫療衛生、教育等民生領域傾斜,著力改善民生。住房用地量的增長要明顯高于去年,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戶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應量的70%。
二要優先保障已列入中央新增投資計劃重點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礎設施項目用地需求,嚴格控制新上項目用地,保持經濟適度增長。
三要安排好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程、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等的用地計劃,嚴禁計劃指標用于高能耗、高排放、產能過剩行業等項目建設,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四要積極支持自主創新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建設用地,提升經濟發展動力和活力。
五要統籌安排城鄉用地,適度控制大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合理安排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建設用地,重點保障農村建設用地,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對農村建設用地實行計劃指標單列,計劃指標安排量不得低于國家下達當地用地計劃總量的5%。
為了確保民生領域等的用地計劃指標落到實處,《通知》明確提出,凡沒有按要求落實住房建設用地和農村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的,將結合計劃執行情況考核,相應扣減有關省(區、市)的計劃指標;對城市批次建設用地報國務院審批的,相應扣減新增建設用地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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