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水利部獲悉,西部大開發10年來國家出臺了以下重大水利政策:
第一,加強對西部地區水利法制建設的指導,2000年9月,水利部印發了《西部大開發水利政策法規建設思路》(政法政[2000]40號)為西部水利發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支撐。
第二,加大中央補助比例,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伊始,水利部就積極與國家有關部委協商,將西部地區水利建設項目的中央投資比重提高到2/3,2008年第四季度下達新增中央水利投資計劃中,西部地區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飲水安全、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等工程的中央補助比例進一步提高到項目總投資的80%,并不再要求縣級及以下資金配套。
第三,大力推進西部地區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開展了張掖、綿陽等地市級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2008年,又支持寧夏建立了全國第一個省級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
第四,推進水權轉換試點工作,開展了寧蒙水權轉換試點。
第五,加強了水資源統一調度,黃河、塔里木河、黑河“三河”調水成效顯著。
第六,加強了西部省份合作,與西部10省(區、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簽訂了加快水利發展與改革的備忘錄。第七是出臺系列水利人才政策,如印發了《水利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653工程”實施辦法》等。(中國發展門戶網 王振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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