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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大中心村農業設施建設力度,為務農貧困勞動力就近轉移開發現代農牧業提供有利條件。近幾年,化德縣整合農林牧水和科技等行業部門資金,集中投向中心村,大力扶持發展以節水灌溉為重點的設施農業和以規模化養殖為重點的現代畜牧業。到2011年底,全縣發展日光溫室750多座、塑料大棚1000多座,節水灌溉面積達到6.5萬畝;建成肉羊養殖示范村50個,覆蓋農戶2364戶,建成年出欄千只以上肉羊規模養殖場6處。這些項目設施的建成,為整合撤并自然村后的務農貧困勞動力向設施農業和高效畜牧業集中,提供了有利生產條件和發展空間。如朝陽鎮民樂村是一個遠近聞名的蔬菜專業中心村,幾年來,在“三三制”扶持下,該村整合利用財政獎補、農業綜合開發、扶貧、企業捐助和農民自籌等資金1884萬元,打配機電井45眼,發展膜下滴灌菜地4000多畝,建成蔬菜交易市場1處、蔬菜恒溫庫5500平方米。民樂村吸納了周邊鄉村的52戶貧困農民遷移到該村從事蔬菜種植,年收入一般是在原村莊收入的5-10倍,家庭生活環境也發生了翻天覆地變化。如貧困戶陳國軍,2008年以前生活在白音特拉鄉興無村,十年九旱的氣候和貧脊的土地,使他家的年人均收入不足2500元。2008年,陳國軍舉家搬遷落戶到民樂村,租賃了23畝水澆地種蔬菜,并由政府支持貸款2.5萬元,購置904型膠輪拖拉機1臺開展機耕服務,家庭年純收入達7萬多元,一舉脫了貧。去年,陳國軍家還蓋起了3間90平方米的磚木結構新住宅。
三是加強遷出區的管理,逐步實現人退草還。對于生態環境惡化的遷出地區,化德縣按照“不發展就是最大的發展”的理念,減少對此類地區的投資,以自然修復和人工種植相結合,逐步實現人退草還。同時,結合土地整理等項目,將撤并的村莊以及廢舊的宅基地等進行復墾和草場恢復。如白音特拉鄉民建村中心村建設,撤并“空心村”、“老齡村”8個,恢復生態400畝。幾年來,化德縣復墾土地270公頃、恢復草場3500公頃,草原植被逐步得到恢復。
第三是保障扶貧——鼓勵支持沒有勞動能力的老年人和特殊困難群體向互助幸福院轉移,實行就近就地集中互助養老,逐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化德縣農村目前60歲以上和無勞動能力以及傷、病、殘等人員達1.6萬人,占農村常住人口的26.4%,并且大多居住在人口稀少的“空心村”、“老齡村”。他們不僅物質生活匱乏,而且精神生活孤獨。解決好這部分特殊困難群體的老有所養和基本生活保障,已成為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民生問題。
一是依托中心村興建互助幸福院,實行老齡貧困人口向中心村收縮集中。針對分散養老成本高、管理服務難度大的實際,化德縣注重發揮集聚效應,以中心村為依托興建互助幸福院,把“空心村”、“老齡村”以及30戶以下自然村的老齡人口,就近集中搬遷到生活服務設施相對完善的中心村互助幸福院,實行居住相對集中的互助養老方式。2010年,化德縣在5個鄉鎮選擇了12個中心村進行試點。2012年,整合投入5500多萬元興建互助幸福院22所,有1584戶、3600人老齡貧困人口就近就地入住。該縣計劃按照“433”(2012、2013、2014年分別有40%、30%、30%的五保、低保及老齡貧困人口入住幸福院)工作進度,爭取到2014年讓全縣60周歲以上及喪失勞動能力的傷殘人員全部入住互助幸福院,實現集中供養全覆蓋。
二是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因地制宜改善集中養老設施條件。為了克服建設資金不足的制約,化德縣整合民政、扶貧、農村危房改造、財政一事一議等方面的資金,采取有差別投入方式,因地制宜扶持幸福院建設。首先,選擇農牧業生產條件具有發展潛力、生活設施相對完善的中心村建設幸福院;其次,積極利用撤點并校后閑置的舊校舍,以及鄉鎮、村委會撤并后閑置的辦公室進行改擴建幸福院,既節省了建設資金,也盤活了現有資產;再者,盡量選擇與村委會辦公室相鄰,使得幸福院與村委會在公共設施方面可以共用,避免重復建設。在整合和新建過程中,做到了水、電、暖、倉房等生活設施配套,文化活動、圖書閱覽、醫療衛生、便民小超市等設施齊全,并在院內全部實施“硬化、綠化、美化,亮化”工程,切實改善院民居住生活條件。
三是實行“集中居住,分戶生活,統一管理,互助服務”的供養模式。農村60歲以上老人及喪失勞動能力的傷殘人員入院,每戶可免費獲得一套31.3平方米的小型住房,他們既可以按照原有的習慣安排自己的飲食起居,繼續擁有居家生活的方便,又可以鄰里間相互關愛幫助,消除寂寞和孤獨感。中心村社區統一負責互助幸福院的管理工作,并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務,從而提升了養老生活質量。入院老人原享受的低保、養老金等政策仍然繼續享受。這種依托中心村建立互助幸福院,實行集分結合的互助式供養,既吸收了傳統的集中供養和居家養老的優點,也克服了兩者的弊端,是一種農村社會保障合宜方式的實踐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