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病摔傷
最易產生糾紛
在律師調查過程中,養老院紛紛訴苦,老年人最容易摔倒,有的疾病的前兆就是摔跤。而老年人由于年邁、骨質疏松,摔倒后非常容易骨折或導致心腦血管疾病。因此,由于老人摔傷而引發的糾紛最多。有的說因為老人糊涂在浴室沒有服務生的情況下,非要進去結果摔傷,和養老院打起官司。有的老人發生疾病,養老院發現后送到醫院就已病危,家屬埋怨養老院護理不到位等等。
劉守豹律師介紹說,老年人由強到弱是自然規律,服務機構有沒有責任關鍵看有沒有過錯。合同中約定,老年人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養老服務機構應及時通知家屬或聯系人,但同時應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時聯系急救車等。如果家屬不到醫院處理無法手術,養老服務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對于老人自身疾病造成的死亡和不可抗力造成入住老年人傷害,養老服務機構也不承擔責任。
遭遇欠費
八成養老院愿繼續供養
在調查中,70.8%的機構表示遇到過老人欠費的情況。但88.2%的養老院還表示會繼續服務,不斷催促有義務繳費的人,保留追繳的權利。
豐臺區一家敬老院就遭遇過這樣的無奈。一位老太太被兒子送到敬老院后杳無音訊,長達5年時間,留下4萬余元欠費。在此期間,敬老院一直照顧著老人,還給她養老送終。因無法聯系到老人的親屬,敬老院只好將老太太的尸體送到殯儀館存放,不敢火化。
對于這種棘手問題,示范合同也給予了解決措施。在簽訂合同時,老人和家屬就要授權養老機構在無法聯系到老人家屬,或者雖然取得聯系但家屬在規定時間內仍不來協同處理相關事宜的情況下,養老服務機構可以本著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則進行善后處理,包括但不限于遺體火化,骨灰寄存等,發生的費用由家屬承擔。
規范養老服務
是最好的保護
劉守豹律師說,示范合同最大的亮點在于公平保護老人、養老服務機構以及第三方合同當事人。同時強調對老年人人格尊嚴和人身權利的保護。
“在這份合同制定過程中,市民政局非常支持,配合做了大量工作。”劉律師說,他們希望通過示范合同引導養老院規范經營,通過合同明示服務項目、服務設施、服務標準,規范養老服務就會避免糾紛,這才是對老人和養老院最好的保護。(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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