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至12月,河南淅川縣先后有8名兩歲至7歲的男童神秘失蹤。此外,2007年11月10日,相鄰的西峽縣也發生一起失蹤案,6歲男童李征在丁河鎮天池山莊附近失蹤。
為尋找失蹤的孩子,多個家庭印傳單、做廣告,花費達10萬元,但一直沒有任何有用的信息。孩童失蹤事件接二連三的發生,一個傳言悄然在這個偏遠縣城傳開:淅川有一個專門偷盜小兒腎臟和眼角膜的團伙。更有人說在當地駐馬山上看到過失蹤的小孩,一個眼睛被挖了,一個腎被換了。在巨大的恐懼籠罩下,失蹤兒童劉曉東的父親劉國軍馬上找六七個人去把駐馬山搜了一遍,沒有看到傳言描述的場景。但巨大的恐慌繼續在山城蔓延。
警方讓受害人自己找線索
早在2007年5月,一名失蹤兒童的父親楊天貴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派出所讓家人查找線索,沒有立案。楊天貴提供了一個線索,派出所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無果。隨后,楊天貴又提供了一個線索,但派出所沒有重視。楊天貴心急如焚,找到淅川縣刑警隊求助,刑警到村里了解情況,也沒有結果。找不到兒子,楊天貴三番五次去派出所、刑警隊。派出所給出的答復是:不知道算拐賣兒童還是自己走失,不好定性。
4個月后,楊天貴幾近絕望,不再找警方反映情況。
另外幾個家庭也在苦苦尋求線索,以便能讓派出所立案偵破。2007年12月,一名失蹤兒童的父親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民警讓他有了線索再來。“找線索”成為失蹤兒童父母最迫切的任務。
2007年11月,劉國軍多方尋求無果,從來不信鬼神的他先后找了十幾個算命先生,有人指西,有人指東,劉國軍一家人去尋找,均無結果。
后來,失蹤兒童的家長們逐漸互相認識。2007年12月16日,他們聯合寫了投訴狀交到縣委??h公安局的答復跟派出所一樣:男童失蹤無法定性,不能立案。家長們感到很絕望。
2007年12月,絕望的家長們打當地媒體的熱線電話求助。
12月20日,《河南商報》“南陽淅川5個月失蹤7男童”一文見報。隨后,新華社河南分社記者到淅川縣調查后寫了內參。
3天后,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對此案作出批示,要求河南省主要領導過問此事。同日,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省長李成玉等分別批示。徐光春特別要求不惜一切力量,限期破案。
12月24日,河南省公安廳組成協調督導組,到淅川縣指揮偵破工作。河南省副省長兼省公安廳長秦玉海下令:案子不破,省公安廳協調督導組不撤回。當晚,南陽市委迅速成立“12·24”專案指揮部。
刑偵專家們分析認為:男童失蹤案是一個拐騙、拐賣犯罪團伙所為。專案指揮部派人對失蹤兒童父母進行采集血樣,將DNA錄入全國信息數據庫。
省公安廳抽調的網警總隊、技偵總隊專家,對案件的狀況進行專業性分析,并采用DNA比對技術。專案組調查發現,在某案發現場,淅川縣一家企業的監控攝像頭拍下了一段錄像。錄像里,一個10歲左右的少年領著一個更小的孩子匆忙離開。經證實,小孩正是失蹤孩子之一、4歲的陳淅陽。
總理批示不到一周即破案
還差1小時就到2008年元旦的時候,新鄉警方反饋來一條信息:當地警方連夜協查時,發現有來歷不明兒童,解救出一名疑似被拐兒童。警方將失蹤孩子賈陽鑫的父親接到指揮部,對比新鄉警方傳來的男童照片。孩子的父親仔細辨認后說:“像!”
為進一步確認,專案組連夜感到賈家,讓賈陽鑫的母親辨認。當這個母親看到照片上男童那兩顆門牙有些缺失時,差點暈倒:就是自己的兒子!
2008年1月1日凌晨2時許,警方確定,該兒童正是2007年7月26日失蹤的4歲男童賈陽鑫,指揮部當即將案件偵破重點北移。1月1日至2日,犯罪嫌疑人葉增喜、其六弟葉曉林、其兒子葉欣帆、兒媳等7人被抓獲。經訊問,這是一個家族式犯罪團伙,通過引誘、拐騙、販賣一條龍式的犯罪活動,將這些受騙兒童販賣至河南新鄉、山東東明等地。
隨后,經過工作,9名被拐賣兒童全部被解救。
2008年1月3日,淅川。失蹤孩子的家長等待認領孩子,他們大多是熬了漫長的一夜。
解救出來的9名孩子從新鄉出發,在多名特警護送下,一起向南陽進發。車隊行駛進淅川縣丹陽賓館,早已等候在此、望眼欲穿的9名孩子的家屬一見車來,立刻奔向車門,當一眼認出自己的孩子時,個個哭喊著孩子的名字。
認親現場,4歲的陳淅陽在離家39天后,重新回到了媽媽的懷抱,孩子的父母將兒子緊緊抱在胸前,唯恐再次失去。4歲的陳淅陽面無表情,只是呆呆的,將頭靠在媽媽的胸前,一句話也不說,沒有眼淚。
整個現場,可能是受驚過度,多數孩子都只是呆呆的,不敢說話。孩子們回家了,回到父母溫暖的懷抱。然而,這些天的夢魘并沒有就此消失。
6歲的劉曉東被賣到了一個農村單身漢家,那家給他起了個新名字叫“馬國豪”?;丶液?,劉曉東當天夜里睡覺做夢,突然把被子一拉,蒙頭就哭,父親劉國軍叫他“曉東”“東東”,都無法把夢中的孩子叫醒。情急之下,想起孩子的名字“馬國豪”,一叫,劉曉東一下子嚇得坐起來。
團伙首腦曾干過“律師”
在這個家族式團伙中,38歲的葉曉林,長得黑瘦精明,是團伙的首腦。在淅川縣老城鎮葉溝村,兄弟六人中,老六葉曉林是村里的“秀才”,也是鄉親們公認的“律師”。
早年,葉曉林曾當過幾年教師。1996年考進了南陽師專,一年后因家庭困難輟學,先后在廣州等地打工。1997年,回到老家淅川,一度通過販賣香菇、倒騰鋼材等生意掙錢,沒想到生意賠得一塌糊涂。
2003年,困窘中的葉曉林離婚。他一直抱怨自己命運不好,離婚后,兒子跟隨母親,葉曉林一個月見上一次。
2005年,葉曉林只身來到鄭州,在一家律師事務所打工。在掃地打水的同時,葉曉林想成為一名律師,為此自學法律。2007年,他還參加了司法考試,期望能取得律師從業資格證。他的成績是348分,據稱,這個成績如果是在淅川報名考試應該已經通過了。
然而,在學習期間,葉曉林在出示的名片上,赫然印著“律師”的頭銜。在這個頭銜的掩護下,葉曉林幫人協調經濟糾紛,還接了幾單民事訴訟案,收到過兩三萬元的代理費。
貴為“律師”,在外表風光的背后,葉曉林還是窮,因為當年做生意的一部分錢來自高利貸,久欠不還,債主頻頻登門并采用暴力手段,讓葉曉林不寒而栗。他試圖通過打麻將贏錢,可輸得更多了,后來被人家逼得狠,暴打過多次,只好到處借錢。偶然一次,他向在新鄉發展的大哥葉增喜借錢,大哥說,新鄉那邊很多人想買小孩,很賺錢。
利益熏心下,葉曉林動心了,開始在村口轉,給小孩買玩具。
2007年12月30日,當看到鄭州火車站廣場貼出的懸賞通告時,葉曉林才知道事情鬧大了。此前,他只想悄無聲息地干幾次,掙點錢就收手,可現在一切都晚了。
2008年1月1日13時,警方查清了葉曉林、葉增喜藏身地——鄭州金水區杜嶺街一棟民宅六樓單元房內,此時,葉曉林手中還有一名兒童。
1月1日17時,在鄭州市長途汽車北站,葉增喜被布控民警抓獲。
1月2日零時20分,在六樓的單元房中,葉曉林被特警抓獲。一個尚未出售的6歲男童被解救。
突審時,葉曉林佝僂著身子,高度近視的他沒戴眼鏡,眼窩深陷,原本就黑的臉更加暗淡無光。當然,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律師”立刻展現出善辯的口才。
問及犯了什么罪,葉曉林流利地背出相關法律條款,口氣和庭審現場的公訴人一樣。熟悉法律的葉曉林稱自己多次受到“良心的譴責”,他沒讓那些孩子受苦。9個孩子跟在他身邊的時候,哪一個都沒有哭鬧過。他總是給孩子買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他曾經給一個孩子買過一個遙控車,60多元錢,自己都沒舍得給兒子買過那么貴的玩具。
葉曉林說,還有一個孩子,被帶到鄭州的住處后,一口氣吃了4個雞大腿,吃得直往外吐。這個孩子被買主領走時,哭著不愿意走。
可是,葉曉林曾經在一個月零5天里,在侄子的協助下,帶走了淅川、西峽兩地5個小孩。除了6歲的西峽男童,剩下4個都被迅速出手。賣出的孩子中,最貴的售價兩萬元,便宜的只有1.5萬元。賣出地分別是河南新鄉、山東東明等地。
當地公安局局長被免職
家族式團伙中,現年55歲的葉增喜是個“能人”。
在淅川縣葉溝村,提起葉增喜的名字,許多人都說他是個騙子,因為村前村后都被他騙過。當年,葉增喜是村里的篾匠,他對大伙說,認識外地一個林場的領導,可以弄到便宜木材,借給他兩三百元錢,能給弄回來足夠蓋起3間大瓦房的木頭。后來,葉增喜欠了一屁股債躲了出去,先去了新疆,后來到了新鄉定居。這些年為了躲債,葉增喜幾乎沒有回過家。
葉增喜的兒子葉欣帆,現年23歲,也走上父親的道路。因染上賭博惡習,葉欣帆欠了一屁股賭債。2007年4月15日,他將5歲的畢俊欣拐賣后,一下還了1萬多元的賭債,從此開始不停誘騙販賣兒童。
團伙中,年齡最小是的葉欣帆的侄子——葉小寶,僅有11歲,老城鎮葉溝小學五年級學生。每當在雙休日或節假日作案時,都由這個孩子出面,和男童套近乎,以買玩具、買食品等方式,帶到無人處,再由家人借助摩托車把小孩帶走,租車送至新鄉縣藏匿起來。
案子告破后,葉小寶和他的父母及一歲多的妹妹被專案組帶至淅川縣公安局,分別進行訊問。當時,一家人都略顯緊張,唯獨葉小寶和沒事人一樣。
家族團伙中,還包括葉欣帆的大哥、大嫂,這一對夫婦在新鄉縣打工。每騙到一個男童,都會送到這對夫婦的租住地,然后再伺機出賣。因為需要聯系買主、轉運男童,警方破案時,葉家還剛剛發展了幾個女性親屬,幫助哄孩子。
2008年1月21日,秦玉海副省長痛心地說:這個案件久拖不決,長期沒有破案,反映了基層公安機關執法為民思想樹立得不牢,缺乏群眾觀念,對群眾利益關心不夠,或者說漠不關心。目前,對淅川縣公安局局長已作出調離工作崗位、免職的處理。
2008年3月14日,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主犯葉曉林、葉增喜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5名被告人分別被處以13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7名被告人還被判令賠償原告人經濟損失6.8萬元。(吳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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