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服務消費意在拉動內需
“調結構,擴內需,促民生,保增長”依然是今年兩會的主題。在今年兩會上,溫家寶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曾18次提及“消費”。在2009年,國家大幅增加了農機購置補貼規(guī)模,還實施家電下鄉(xiāng)、汽車摩托車下鄉(xiāng)以及汽車家電“以舊換新”政策,這些擴大內需的舉措對市場拉動作用更加明顯,極大地帶動了消費的整體提升。
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使消費者樂于消費,在一定程度能夠拉動消費,從而實現(xiàn)擴內需的目標。所以“消費與服務”主題的確定緊密聯(lián)系了兩會精神,意在更好地為拉動內需、保持良性經濟增長服務。
新消費糾紛出現(xiàn)中消協(xié)提出“三個為先”
隨著技術研發(fā)和自主創(chuàng)新的大量出現(xiàn),我國的消費類型正發(fā)生著變化,如在消費方式上出現(xiàn)了網絡購物、電視購物等新方式,消費支出結構也從實物性消費向服務性消費傾斜,由此也產生了新的消費糾紛。
楊紅燦表示,要切實解決好這些消費糾紛,服務廣大消費者,服務經濟發(fā)展,服務社會和諧。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已提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時要做到“三個為先”,即社會共同責任,主動為先;解決消費糾紛,和解為先;企業(yè)社會責任,保護消費者為先。
新聞鏈接
3.15的來歷
為了擴大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此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促進國家、地區(qū)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國際消費者聯(lián)盟組織于1983年確定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這一日期的選定是基于美國前總統(tǒng)約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國國會發(fā)表的《關于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tǒng)特別咨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獲得消費安全的權利;取得消費資訊的權利;自由選擇商品的權利;合法申訴的權利。
從1983年以來,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國的消費者組織都要舉行大規(guī)模活動,通過各種形式,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集中宣傳消費者的權利、消費者組織的義務,顯示消費者的強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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