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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氣環境
2010年,全省城市空氣質量狀況良好,與上年相比略有好轉,變化程度不大。全省9個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圖們市和集安市空氣質量全部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全省城市降水呈中性,pH年均值為6.59。全省城市空氣主要污染物以顆粒物為主。
(一)主要城市空氣質量狀況。
2010年,全省參與空氣質量評價的城市有11個,綜合污染指數在1.13~1.86范圍內,平均為1.51,比上年降低了0.13,主要城市空氣質量比上年有所好轉。環境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總懸浮顆粒物)的污染負荷系數為0.48。11個主要城市中,所有城市的綜合污染指數P≤2。全省地級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平均為341天,占全年天數的93.4%。
全省主要城市空氣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為0.02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濃度為0.027毫克/立方米;開展了PM10監測的10個城市年均濃度為0.072毫克/立方米;集安市開展了TSP的監測,年均濃度為0.137毫克/立方米。以上各項全部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要求。
2010年,全省各城市降水pH年均值在3.68~8.43之間,全省pH年均值6.59。酸性降水的樣品集中出現在我省東部的圖們市和琿春市,吉林市、延吉市、和龍市和龍井市也出現了少量酸雨樣品。
(二)廢氣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
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為35.63萬噸,比上年減少0.67萬噸,同比減少1.85%。其中,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為30.06萬噸,比上年增加0.04萬噸,同比增加0.13%;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為5.57萬噸,比上年減少0.71萬噸,同比減少11.31%。
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為56.41萬噸,比上年增加10.80萬噸,同比增加23.68%。其中,工業氮氧化物排放量為51.48萬噸,比上年增加10.86萬噸,同比增加26.74%;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為
4.93萬噸,比上年減少0.06萬噸,同比減少1.20%。
全省煙塵排放量為30.07萬噸,比上年減少8.35萬噸,同比減少21.73%。其中,工業煙塵排放量為20.96萬噸,比上年減少6.78萬噸,同比減少24.44%;生活煙塵排放量為9.11萬噸,比上年減少1.58萬噸,同比減少14.78%。
全省工業粉塵排放量為5.30萬噸,比上年減少1.27萬噸,同比減少19.33%。
2010年度吉林省各地區二氧化硫排放情況
2010年度吉林省各地區氮氧化物排放情況
2010年度吉林省各地區煙塵排放情況
(三)大氣污染防治。
2010年,全省工業企業實施了重點廢氣污染治理項目41個,其中,燃料燃燒廢氣污染治理項目24個,工藝廢氣污染治理項目17個,燃料燃燒廢氣污染治理項目本年完成投資額為28 531.9萬元,工藝廢氣污染治理項目本年完成投資額為2 749.5萬元。其中燃料燃燒廢氣治理項目竣工23個,工藝廢氣治理項目竣工16個,新增廢氣處理能力388.50萬標立方米/時。
2010年,全省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達標量為28.10萬噸,排放達標率為93.48%,工業氮氧化物達標排放量為43.33萬噸,排放達標率為84.16%,工業煙塵達標排放量為20.12萬噸,排放達率為
95.97%,工業粉塵達標排放量為4.80萬噸,排放達標率為9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