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車用清潔能源的路徑:LPG,還是CNG、LNG?
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是目前最現實可行的代用燃料,已成專家和政府官員的共識。但就珠三角而言,主要發展LPG(液化石油氣),還是CNG(車用壓縮天然氣)和LNG(液化天然氣),仍存在著不同的技術路線差異。
廣州已成功應用LPG作為車用清潔替代能源
在廣州,公交、出租車行業中LPG已一統江山,并通過了國家級清潔能源項目綜合評審。
“廣州的LPG市場已發展得相當成熟。”廣東油氣商會秘書長、聯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林雁介紹說,從1999年起,廣州作為清潔汽車行動試點城市起步發展車用LPG,十年間,廣州已經成功應用LPG作為車用清潔替代能源,目前廣州已經擁有LPG公交車7000多輛,LPG出租車17000多輛,領先于國內和世界其他城市。經過十年的推廣使用,目前廣州的LPG汽車每年可替換燃油47萬噸,占機動車耗油量的1/5。
但由于歷史的因素,在大珠三角,除了廣州和香港選擇了以發展LPG為主導替代能源外,珠三角其他城市在車用清潔能源的選擇上大多仍舉棋不定,其中,廣東大鵬灣LNG項目建成后,深圳有意選擇推廣LNG,東莞等地則開始試點使用CNG。
推動大珠三角統一的清潔交通市場形成
對此,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環境經濟與政策研究中心趙細康博士表示,從理論上講,清潔能源的確存在著多樣化選擇的可能。但在當前珠三角一體化進程加快推進的大背景下,省政府和珠三角各地有必要著眼全局,及早規劃,加強引導,從有利于整個大珠三角公交系統(包括燃料系統)的對接、交通基礎設施的整合的角度著眼,推動大珠三角統一的清潔交通市場的形成。
趙細康表示,就近期而言,大珠三角應實施“LPG主選,LNG輔助”的車用清潔能源發展戰略。在公交車和出租車領域優先區域化推廣LPG汽車,提升LPG汽車的技術水平;個別城市的重型卡車和公交汽車可進行LNG的引入與試運行,并同時進行燃料電池車和電動汽車的技術儲備。
專題撰文:本報記者鄧紅輝蘇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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