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城鎮居民收入中沒有被統計到的灰色收入總計4.4萬億元。”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6月8日在京表示。
王小魯帶領課題組于2005年-2006年對全國幾十個城市和縣的兩千多名不同收入階層的居民進行了家庭收支調查,完成了題為《國民收入分配狀況與灰色收入》的研究報告。
王小魯解釋說,與國家統計局一般采用的入戶調查的方式略有不同,課題組調查的兩千多名居民均為研究人員的親屬和朋友,數據可信度較高。
四萬億灰色收入
王小魯帶領的課題組發現,根據“一定的恩格爾系數與一定的人均收入水平對應”的原理,在恩格爾系數相同的情況下,低收入組的人均收入與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基本一致,而統計局各高收入組的人均收入都低于課題組的調查樣本,且收入越高,差異越大。
“這說明統計局的高收入居民收入數據可能存在遺漏。”王小魯說。
王小魯表示,在就有關數據與國家統計局交流時,國家統計局方面也認為,高收入居民的收入水平究竟如何也是他們頭痛的問題。有意思的是,在課題組的調查中,70%的高收入居民表示,不愿意向統計局調查員如實提供自己的收入狀況。
課題組的調查結論是,占城鎮居民家庭10%的最高收入居民(約1900萬戶,5000萬人),200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7萬元,相當于統計局數據(不到2.9萬元)的3倍多。其他中高收入居民的收入也高于原有統計。
由此,推算城鄉居民收入總額約12.7萬億元,而不是8.3萬億元。全國城鎮居民收入中沒有被統計到的灰色收入總計4.4萬億元,相當于當年GDP的24%。全國最高與最低收入10%家庭間的人均收入差距約55倍,而國家統計部門的統計數據推算為21倍。
“我們將非法收入、違規違紀收入、按照社會公認的道德觀念其合理性值得質疑的收入,及其他來源不明的收入,統稱為灰色收入。”王小魯說。
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孫立平也曾根據2002年的統計數據進行過粗略估算,在當年的10萬億社會財富中,“1.3萬億找不到主兒”。而在城市居民3.7萬億的收入中,工資總額約1.2萬億,余下的2.5萬億,除了城市中的個體職業者的收入,包括股息、利息、租金等收入外,還有相當一部分處在國家監控之外。
王小魯說,課題組分別根據居民的家用汽車、商品住宅、出境旅游、銀行存款分布等數據對結果進行了驗證。各項結果大體一致,證明關于最高收入居民人均收入的推算是基本可信,甚至還可能偏于保守。
分配差距不在于市場化
“關于灰色收入的來源,目前還沒有進行很好的研究。”王小魯說。但他表示,根據公開發表的各項調查和研究,可以對數額龐大的灰色收入作一大致估算。主要包括:財政資金通過部門渠道分配到各地的部分存在管理漏洞。有一部分資金脫離了財政管理程序,資金流向透明度低,濫用和漏失嚴重。根據國家審計署的調查數據,2005年這部分資金估計約5600億元,漏失部分待查。近年來,國有固定資產投資數額巨大(2006年4.5萬億元),投資項目層層轉包,工程款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漏失。
此外,行政許可和審批中的尋租行為,土地收益流失,以及壟斷行業的工資外收入都是4.4萬億灰色收入的組成部分之一。
“這表明,目前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原因,主要不在于市場化,而在于制度不健全所導致的腐敗和灰色收入。”王小魯說。(記者 黃一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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