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前天宣布,新修訂的《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草案已上網征求意見,新標準中溴酸鹽限值初定為0.01mg/L。
有關專家介紹,正常情況下,水中不含溴酸鹽,但普遍含有溴化物。當用臭氧對水消毒時,溴化物與臭氧反應后會生成溴酸鹽。國際癌癥研究中心認為溴酸鉀對實驗動物有致癌作用,但溴酸鹽對人的致癌作用還不能肯定,為此將其列為對人可能致癌的物質。
1993年世界衛生組織在《飲用水水質準則》中,將水中溴酸鹽的限值定為0.025mg/L,2004年修改為0.01mg/L。我國現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亦規定溴酸鹽限值為0.01mg/L。
質檢總局稱,對于礦泉水中溴酸鹽限值,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未作規定,其他國家有的有規定,有的沒有,而有規定的也不盡一致,如歐盟定為0.003mg/L,美國定為0.01mg/L。由于早期我國很少使用臭氧對水消毒,因此《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未制定溴酸鹽限量要求。近年來,礦泉水企業普遍采用臭氧殺菌工藝,致使溴酸鹽現象凸顯出來。
質檢總局還表示,總局已開展了瓶裝水中溴酸鹽國家監督專項抽查工作,在已檢測的104種瓶裝水中有13種溴酸鹽含量超過0.01mg/L,各地質檢部門當即通知這些產品生產企業立即整改。目前,總局正組織全國開展專項檢查,要求所有生產企業加強工藝控制,保證礦泉水溴酸鹽含量符合飲用水標準。 (記者 胡笑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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