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煎中藥飲片和醫院配制制劑完全不同,今后將加大對醫院制劑的監管。昨天,上海市食藥監局透露,去年還對皮膚病醫院、市第七人民醫院等4家醫院的不合格醫院制劑進行了質量公告,并責令其立即整改。今后,相關部門將根據投訴舉報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上海市食藥監局昨天透露,目前醫院已停止上述違規行為,按照合法程序為病人開具處方配藥,并根據病人需要提供便民代煎服務。到去年12月27日,食藥監部門依法作出取締違法行為,沒收剩余的全部1071包制劑,沒收全部違法所得人民幣136236.66元,罰款人民幣285082.14元的行政處罰。
上海市食藥監局稽查處處長王有志指出,醫院制劑必須要經過綜合評價,不僅要有效用,還需經過毒性試驗、臨床再評價等,另外生產醫院制劑的醫院必須進行質量監控,因此必須經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配制。因此,劉智華的肝康1號至4號藥品,并未在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注冊審批,其行為屬違法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凡必須批準而未經批準 生產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記者了解到,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清理整頓,淘汰了臨床上長期不使用、療效不確切、不良反應多的品種,以及市場上已有供應的品種(或類似品種),原料無國家標準(或藥材無法定標準)的品種,作用不明確的中西藥復方制劑。
到昨天為止,醫療機構制劑批準文號數量由原來的9468個減少至2500個,減少了6968個。目前本市醫療機構制劑室已減少至43家,主要集中在一些具有中西醫臨床醫療特色的醫療機構。上海市食藥監局透露,今后還將加強對醫療機構制劑的日常監督抽檢,包括對浦南醫院的監督。同時,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制劑的標示。另外,要求醫療機構區分代煎中藥飲片與配制制劑行為,減少不必要的審批和患者用藥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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