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7日電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劉振秋在接受 《人民日報海外版》 采訪時強調指出,解決藥品價格問題不能簡單地就價格論價格,需要從體制、機制上尋找根本的解決之策,單靠降低藥品價格是遠遠不夠的。
劉振秋在接受采訪時介紹說,藥品價格政策也是經過了幾次變化,由過去的完全政府管制到基本放開,再到現在逐步加強監管這么一個過程。目前藥品價格主要實行政府宏觀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管理方式。
劉振秋說,具體講就是政府管理價格的藥品分為兩類,一類是列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大約有2100種,主要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由政府規定最高限價,生產經營企業在不突破最高限價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實際購銷價格。
另一類是少數壟斷性的、特殊性的藥品,如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計劃免疫藥品等,這些是直接實行政府定價。目前市場銷售的藥品數量大約1.2萬種,在這當中由政府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品種大約有2400種,占市場流通數量的20%左右。政府制定價格主要是依據社會平均成本,兼顧市場供求等因素,也是經過嚴格程序制定的。
就政府在藥品監管上下一步的改革措施,劉振秋表示,治理整頓藥品價格秩序一直是發改委價格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改進藥品定價辦法,完善相關政策,不斷提高政府定價的科學性與透明度。一是進一步合理調整政府定價范圍;二是加強藥品成本和國內外市場價格的監測;三是不斷改進政府定價方法,健全專家評審制度;四是采取措施加強對企業自主定價藥品價格的監管。
劉振秋強調,價格是經濟運行過程中各種矛盾的反映,解決藥品價格問題不能簡單地就價格論價格,需要從體制、機制上尋找根本的解決之策,單靠降低藥品價格是遠遠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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