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通報深圳市人民醫院違反規定亂收費問題
日前,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出《關于轉發廣東省衛生廳〈關于深圳市人民醫院違反規定亂收費問題的通報〉的通報》,向全國衛生系統通報深圳市人民醫院亂收費問題。
2006年12月中旬,中央電視臺報道了深圳市人民醫院亂收費等問題,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視。在衛生部和國務院糾風辦的支持和指導下,廣東省衛生廳、深圳市衛生局對此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經查,深圳市人民醫院在患者孫某住院治療期間,通過多計費、重復收費、自立項目收費等方式多收取患者費用2263余元。經研究,決定給予深圳市人民醫院院長周漢新撤銷院長職務處分,給予黨委書記董日生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副院長劉明行政記過處分,并對其他責任人作出了相應的處理。
通報指出,深圳市人民醫院作為公立醫療機構,違反國家價格和收費政策,通過多計費、重復收費、自立項目收費等方式多收取患者費用,在短短一年左右時間內,在同一問題上嚴重違法違規且被中央電視臺兩次曝光,性質非常嚴重,情節非常惡劣,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是典型的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行為。對醫院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是非常必要的。
通報強調,醫療機構亂收費,嚴重損害群眾的利益,嚴重破壞醫患關系,嚴重敗壞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形象。衛生部《關于加強衛生行業作風建設的意見》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準在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之外,自立、分解項目收費或提高標準加收費用。"近年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作了大量工作,亂收費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像深圳市人民醫院這樣違反規定亂收費的問題,在一些醫療機構還不同程度的存在,影響十分惡劣,教訓十分深刻。各級醫療機構及其領導干部和有關工作人員都要深刻認識到,醫療機構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的亂收費行為,其實質都是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違規違紀行為,都是絕不允許的,都要受到嚴肅處理。
通報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一定要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有力措施,堅決杜絕亂收費行為。
一要嚴格落實各項價格政策和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規范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內容,加強對收費工作相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完善計算機價格管理系統,嚴禁自立項目、分解項目、重復計費、提高標準等亂收費行為。要建立健全收費管理領導責任制和工作崗位責任制,院長、黨委書記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和臨床科室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本科室負總責,具體工作人員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分工負責。
二要全面實行醫院院務公開制度。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全面實行醫院院務公開的指導意見》,醫院要全面公開衛生部規定的各項內容,重點抓好醫療服務價格的公開,通過電子屏幕、公開欄等各種形式,向社會公布醫療服務項目、收費標準、藥品及醫用耗材價格等信息,嚴格執行住院費用一日清單制度和費用查詢制度,提高收費工作透明度。今年年底前,全國縣級(二級)以上醫院都要普遍實行醫院院務公開。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醫療服務信息公示和發布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轄區內醫療機構的服務質量、門診及住院平均費用、單病種費用及醫德醫風投訴處理情況等信息。
三要嚴肅查處違反規定亂收費問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醫療機構收費的管理和監督,加大對亂收費行為的查處力度。凡醫療機構發生嚴重亂收費行為的,要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決不遷就,決不手軟,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紀進行嚴肅處理,并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嚴格追究醫院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責任。
四要建立健全加強收費管理的長效機制。要深入開展醫德醫風教育和紀律法制教育,使廣大醫務人員和收費工作人員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增強廉潔行醫和遵紀守法的意識,自覺抵制亂收費行為。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結合正在開展的醫院管理年活動和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加強調查研究,創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加強收費管理和權力制約的各項制度,有效防止亂收費問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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