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月1日起,所有報刊一律不得再發布包含性病、癌癥、人工流產等12類內容的醫療廣告。近日,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工商總局緊急發出了上述通知,并提出7項禁止性規定。
這是繼今年8月1日國家廣電總局和工商總局對電視和廣播發出五類電視購物節目“禁播令”之后,把整治的目標又對準了另一個違法廣告重要載體的平面媒體報刊,從而對其廣告發布提出了具體要求。
無痛人流等醫療廣告禁上報刊
這份《禁止報刊刊載部分類型廣告的通知》中指出,目前仍有部分報刊繼續刊載內容虛假、格調低下的違法廣告,嚴重影響新聞媒體的公信力。為此自今年11月1日起,所有報刊暫停發布治療無痛人工流產等內容(見右表)的醫療廣告,指出待修訂后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施行后,再按照新的規定執行。要求報刊應堅決禁止刊載虛假違法廣告,確保廣告內容真實可信,廣告用語文明規范。
報刊廣告將列入出版審讀內容
同時還要求,禁止刊載含有淫穢、迷信、色情內容或格調低下的廣告;禁止刊載傳播不健康內容的聲訊臺廣告;禁止刊載介紹賭博技術的廣告;禁止刊載介紹汽車解碼器、萬能鑰匙、麻醉專用藥等各種用于犯罪技術的廣告;表示提高、增強性生活能力及性生理器官的內容不得出現在藥品、保健食品、消毒及其他生活用品廣告中。
此外,禁止以軍隊單位或軍隊人員名義、形象或利用軍隊裝備、設施等從事藥品、醫療廣告宣傳;禁止對軍隊特需藥品、軍隊醫療機構配制的制劑進行廣告宣傳;非法印刷品廣告還不得隨報刊發行配送。
■12類禁刊廣告
●尖銳濕疣
●梅毒
●淋病
●軟下疳等性病
●牛皮癬(銀屑病)
●艾滋病
●癌癥(惡性腫瘤)
●癲癇
●乙型肝炎
●白癲風
●紅斑狼瘡等疾病治療廣告
●治療無痛人工流產廣告(記者廖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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