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今天公布了對“欣弗”藥物不良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作出的處理決定:安徽華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裘祖貽,常務副總經理周倉、副總經理潘衛、企業二車間主任袁海泉、企業質量保證部部長崔同欣對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給予撤銷職務處分。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稱:安徽華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在生產“欣弗”(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過程中,違反規定生產,未按批準的工藝參數滅菌,降低滅菌溫度,縮短滅菌時間,增加滅菌柜裝載量,影響了滅菌效果,給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帶來了嚴重威脅,并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藥品監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對其產品按劣藥論處,由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收該企業違法所得,并處二倍罰款;責成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該企業停產整頓,收回該企業的大容量注射劑《藥品GMP證書》;撤銷該企業“欣弗”藥品的批準文號,收回批件;由安徽省藥監部門依法監督銷毀召回的“欣弗”藥品。
事件調查處理領導小組同時決定:給予企業法人代表孫瑩、企業生產管理部部長劉勁松、企業二車間副主任賈毅柏、王殿林、工藝員陳萍、給予記大過處分。給予安徽省阜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張國棟行政警告處分;給予阜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尚文學行政記過處分;給予阜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監管科科長寧宇南行政記大過處分。
國家藥監局新聞發言人指出,這起不良事件,暴露出中國藥品生產企業存在的突出問題,也暴露出藥品監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政府有關部門將深入開展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查找藥品監管薄弱環節,進一步加強對重點企業、重點品種、重點環節的監管;通過進一步完善長效機制,為老百姓用藥安全提供可靠保障,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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