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財經6月21日訊 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申請資格今日明確。
中國人民銀行今日下午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辦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央行表示,支付機構依法接受央行的監督管理。辦法實施前已經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應當在辦法實施之日起1年內(即2011年9月1日前)申請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網易財經分析指出,此次辦法出臺,相當于央行為從事第三方支付的非金融機構放行,而從辦法規定的條件來看,門檻并不高,市場上大部分該類機構應該都符合要求。
易觀國際高級分析師曹飛表示,央行出臺《辦法》最重要的意義是標志著央行認可了非金融支付機構的行業地位,并將其納入央行的監管范圍。
支付寶稱符合條件將積極申請
據辦法,申請人擬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擬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千萬元。
辦法對支付機構的準入門檻規定較為寬松:(一)為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二)截至申請日,連續為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或連續為電子商務活動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三)截至申請日,連續盈利2年以上;(四)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曹飛指出,從注冊資本金的要求和此前的支付公司的實際操作基本一致,并沒有抬高。
據網易科技頻道報道,支付寶一位新聞發言人今日表示,支付寶完全符合牌照申請的條件,將積極的申請許可證。
監管與市場的“博弈”
市場分析人士認為,第三方支付確實是在銀行的支付結算系統之外,在互聯網興起的大背景下,為客戶提供了方便之門,但是考慮到安全、監管等問題,央行方面對其態度一直不是特別的明朗,對于大多數的該類公司而言,他們一直生存在“半陽光”的狀態之下。
不過央行此前對于第三方支付的松綁已有示意,問題的關鍵似乎只在時間而已。
今年5月初,央行支付結算司司長歐陽衛民曾對網易財經表示,第三方支付組織在整個支付系統里面起的作用就是拾遺補缺,利用其龐大的網絡資源,形成溝通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一個橋梁。對于該項業務,歐陽衛民坦言,央行既沒這個興趣,也沒這個能力來做這一塊。
“按照國際上的金融原則,我們對第三方支付市場持開放的態度,只要有利于支付業的發展,有利于改善人民的生活,有利于促進民生,我們都是采取積極和支持的態度”,歐陽衛民強調。
據不完全統計,去年第三方支付總額大概在5000億左右,郭田勇指出,這相對于銀行系統1200萬億的結算總額,還是太小了,即使央行完全放開,對各商業銀行的影響也是非常有限的。
另據辦法第四條,支付機構之間的貨幣資金轉移應當委托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不得通過支付機構相互存放貨幣資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機構等形式辦理。同時支付機構不得辦理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的貨幣資金轉移。
郭田勇指出,這并非新規定,而且包括支付寶在內的很多第三方支付公司,一直也都是這么做的。
此前市場有傳聞稱央行即將于今年8月上線的二套支付系統,是為了“遏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發展,歐陽衛民對此回應稱,第三方支付組織做的只是一些零星的業務,而且是商業銀行不太做的業務,二套支付系統的上線,對于市場上的第三方支付組織不會有太大影響。
對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未來發展,歐陽衛民表示,目前有很多犯罪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組織來進行網上賭博、販毒等交易,希望第三方支付組織要加強對客戶的審議,對客戶的資信狀況、業務范圍做必要的了解和審核,只能為那些合法的客戶提供支付便利。
據了解,截止去年底,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寶占據第三方支付市場份額的半壁江山,騰訊旗下的財付通占據25%的份額排名第二,銀聯旗下的ChinaPay以及快錢分列第三、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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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網易財經作者:海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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