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08年中報通知:要求披露大非限售承諾情況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om.cn 2008 年 06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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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交易所30日分別發布《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半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部署上市公司半年報披露工作。除了常規的披露要求外,滬深交易所新增加了多項規定,其中包括在“重要事項”中披露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自愿追加延長股份限售期、設定或提高最低減持價格等股份限售承諾的情況。
新增大非自愿限售要求
與去年相比,滬深交易所要求在中報“重要事項”中披露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自愿追加延長股份限售期、設定或提高最低減持價格等股份限售承諾的情況。
深交所通知增加了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應當遵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等規定,在本次半年報披露前30日內不得轉讓其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同時還增加規定包括,“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應當對報告期內發生或以前期間發生但延續到報告期的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公司對外擔保情況出具專項說明,并發表獨立意見。”
上交所通知則強調,在半年度報告披露前30日內、半年度業績預告或業績快報披露前10日內,上市公司不得公布股權激勵計劃、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或辦理股票期權的行權。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應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的規定,在半年報公告前30日內和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關注外部環境影響
滬深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應密切關注外部環境、行業發展趨勢以及自然災害對公司的影響,并在半年度報告“董事會討論與分析”部分充分披露導致報告期內經營業績變動的具體因素及影響數,說明公司面臨的主要問題、風險以及下半年的業務發展計劃和風險應對措施。
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2008年半年度財務報告可以不經審計,但應當遵守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6.5條的規定。上年同期未編制、披露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的上市公司,在本次半年報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中可不披露上年同期比較數據及相關增減指標。
上交所鼓勵報告期業績出現凈利潤為負值或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變動的上市公司及時發布業績預告,并鼓勵上市公司根據有關規定,在半年度報告披露前發布業績快報。
深交所通知則明確要求,上市公司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重要資產、負債、收入、費用進行計量的,應當在本次半年報全文的“董事會報告”中披露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取得方式、相關估值假設、模型及參數設置(如有)等情況。
深交所鼓勵上市公司在披露2008年半年報的同時,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的要求,披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和報告期內公司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
8月31日前須披露完成
上交所通知要求,凡于2008年6月30日前上市的公司,應當在2008年8月31日前完成本次半年報的披露工作,上交所原則上每日安排不超過50家上市公司披露半年報。上交所表示,若上市公司無法在2008年8月31日前完成本次半年報披露工作的,應當在8月15日前向上交所提交書面說明,并公告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及延遲披露的最后期限。交易所將自2008年9月1日起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其披露本次半年報后復牌,同時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予以公開譴責。
深交所通知明確,上市公司應當在2008年8月31日前完成本次半年報的披露工作。根據均衡披露的原則,深交所將在公司預約的基礎上每日最多安排30家公司披露本次半年報。 |
來源: 上海證券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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