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調整后的交強險新條款將正式實施。根據重大疾病保險及投連險、萬能險新規所設計的保險新品,也將分別于8月1日和10月1日亮相。新老保險條款相比有哪些改變?是否給投保者帶來更全面的保障?
保險專家提醒,新老產品交替的“過渡期”,消費者不必聽取促銷急于選擇老產品,而應認清自己的需求所在,也許調整后的新產品會更加適合你。
交強險:浮動費率向全國版“看齊”
出臺時間:7月1日新品特點:已實現的上海版費率浮動機制,在新條款中與全國版浮動費率完成對接。此外,基礎費率的下降預期也將成為關注點。
案例:馬先生駕駛的是5座家用車,去年繳納交強險保費在1050元的基礎上打了9折,為945元。這一保險年度中,他的交通事故浮動為0,但是在安全違法方面,逆向行駛一次,闖紅燈一次。
如按新出臺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草案)》,馬先生今年所繳保費會因為2次違章上浮20%,即1260元。而根據現行的上海版浮動辦法,要上浮40%,即1470元。
7月后,上海交強險條款對接全國版。依據近期推出的全國版浮動辦法,費率的厘定標準包括6類交通事故以及8類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上海版與全國版差別最大的是交通事故浮動因素。在全國版浮動辦法中,上一個年度、兩個年度、三個年度及以上沒有發生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費分別下浮10%、20%、30%;上個年度發生一次有責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費不變;而上個年度發生兩次或以上的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費上浮15%,上個年度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保費上浮30%。
而在上海現行的浮動辦法中,相關交通事故是以賠款的次數及多少作為參照物的,上年度沒有賠款,保費下浮10%;發生三次以內,保費不變;發生三次以上(不含),上浮10%。
此外,監管部門已于近期就交強險盈虧情況在幾家代表性的財險公司進行了審查。業內人士表示,由于低賠付率以及各方爭議的交強險的中介制度無故增加40億元成本等,交強險保費很有可能在7月后有所下調。
重疾險:必保6種重大疾病
出臺時間:8月1日新品特點:統一定義了25種疾病,且規定必須包含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等6種常見與多發疾病,且判斷方式也將改進。
案例:前年,張女士買了重疾險及相關住院醫療險。今年3月,她覺得頸下有硬塊,病理報告顯示為“雙側結節性甲狀腺腫,左側乳頭狀微小癌”。進行雙側甲狀腺次全切除手術后,她向保險公司申請重大疾病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的理賠。
由于她所患早期“甲狀腺或膀胱的乳頭狀癌”屬于責任免除范圍,未滿足所投保的重大疾病險的條款中對于癌癥的規定,因此沒有獲賠重大疾病保險金,只獲得5000元左右的住院醫療補償保險金。
在即將推出的重疾險新品中,張女士所患的疾病也屬于“惡性腫瘤”類型中可賠付的范圍。
以前的重疾險產品之所以存在“保死不保生”的質疑,除了各家公司的重疾產品對于疾病種類以及疾病定義存在差異的原因外,“臨床醫學”與“保險醫學”在疾病判斷方面存在分歧也是不可忽視的一點。有很多重大疾病非得導致死亡或十分嚴重的程度才達到可賠付的標準。
新規中統一定義了25種疾病,還將理賠率占整個保險理賠的70%左右的6種疾病列為重疾險產品必保疾病。而且疾病的確定將由“臨床醫學”說了算,保險公司在理賠時必須遵照臨床醫學來進行賠付。新標準還針對原位癌、腦部良性腫瘤、肝衰竭3款發病率較高的疾病,在賠付條件上結合了更多與病理學依據相關的審核。
現在距離8月重疾險新品正式推出還有1個月時間,在過渡期中,新老保單理賠需要一系列銜接方案。泰康人壽、新華人壽、中意人壽等大多數公司都提出客戶理賠利益最大化的“從寬原則”,在《規范》與原有保單中選取最有利于客戶的保險責任范圍進行理賠;信誠人壽、友邦保險、光大永明等則采用將老保單自動升級的方式,在保費不變的前提下,將舊保單中的重疾險保障數量等條款,升級到符合新標準的保單;而太平洋安泰人壽在附加的重疾險產品中采取了添加追溯理賠條款的辦法。
萬能險、投連險:賦予更多保障功能
出臺時間:10月1日新品特點:萬能險和投連險新品,規定死亡風險保額不得低于個人賬戶價值的5%,針對初始費用收取比例、退保費用及管理費用等問題也進行了明確的限定。
案例:去年5月,劉先生購買了一款期繳的萬能險產品,年交6000元。今年需要續保前,劉先生查看賬戶資金后發現,投保時扣除的初始費用高達60%,如果續保,還得支付45%的手續費。粗算一下,這2期所繳納的總共12000元保費中,只有6200元真正用于投資。雖然該產品有1.75%的保底利率,至少得投資5年以上,賬戶金額才能基本與所交保費持平。
按新規定,期繳產品前5年初始費不得高于50%、25%、15%、10%和10%,第6年不得高于5%。躉繳產品如保費在5萬元以下,初始費不得超過保費的5%;如保費在5萬元以上,不得超過10%。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樣規定是因為監管部門擔憂目前很多消費者選擇萬能險、投連險只看中投資回報率,而忽略保障部分的利益。
以往有些產品雖提供保障額度100%的死亡保障,甚至給出意外死亡雙倍給付的條款,但由于本身的保額較低,起不到應有的保障作用。
新品的保障功能將被加強,保費有一部分要進入風險保障成本,而不直接進入個人賬戶用于累計生息。新規也提醒人們如果計劃購買保險產品,就應該將保障放在“第一位”。
針對投連險,新規對于產品的買賣差價也做了限定。目前新推出的一些投連險都不收初始費用,但買賣差價基本都在5%左右,公司通過產品的差價收取一定的手續費。而10月即將推出的新品,將把買賣差價控制在2%之下,這樣規定其實也相應降低了投保人的手續費用。
萬能險、投連險一直就具有資金流動性強的特點,但前5年支取現金時,需要支付一定的退保費用。保單第1年最多,領取金額時需收取個人賬戶價值10%的費用,第2年為8%,以此類推,直到第6個保單年度,支取費用才將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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