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險公司等待已久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終于露出“半邊臉”,今天上午,中國保監會官方網站公布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征求意見稿相關內容,規定了六種必保疾病。
規定六種必保疾病
在重大疾病保險中,保險期間包含成年人階段的重大疾病保險業務量最大,因此,此次根據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險的特點,對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中最常見的25種疾病定義進行了統一和規范,若以“重大疾病保險”命名,其保障范圍必須包括25種疾病中發生率最高的六種疾病。
征求意見稿中確定的六種必保疾病:
⑴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⑵急性心肌梗塞、⑶腦中風后遺癥——永久性功能障礙、⑷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異體移植術、⑸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⑹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
中國保險市場上已經售出的大多數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包含這些疾病保障責任。不包含六種必保疾病的保險期間包含成年人階段的產品,將不能再定名為“重大疾病保險”。
新規范2007年初定稿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將對收集到的相關意見進行認真研究,并在次征求醫學專家的意見后,爭取在2007年年初形成定稿。
重疾定義和《使用規范》的使用時間將在征求各公司意見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使用新定義的產品切換工作量很大,目前征求意見稿中的使用時間為不遲于2007年6月1日。
鏈接·重大疾病保險
重大疾病保險是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疾病、達到約定的疾病狀態或實施了約定的手術時給付保險金的健康保險產品。截至目前,世界上只有英國、新加坡、馬來西亞三個國家制定并使用行業統一的重疾定義。(作者:沈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