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小板上市的公司可通過初步詢價直接定價;網下申購與網上申購同步進行;主承銷商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詢價對象參與初步詢價; 首次公開發行4億股以上的,可以向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還可以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綠鞋)”機制
IPO詢價發行將從明日起采用新的程序,提高發行效率、在大盤發行時引入“綠鞋”機制等都有望在近期實現。在征求意見后不到一周的時間內,中國證監會昨日公布了“最終版”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與征求意見稿相比,正式出臺的《辦法》并未涉及實質性的修改。只是在部分細節稍有松動,比如規定詢價對象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詢價對象申請參與初步詢價的,主承銷商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而此前的規定是主承銷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拒絕詢價對象參與詢價。正式出臺的《辦法》還特別強調,詢價對象不得協商報價或者故意壓低或抬高價格。另外,征求意見稿中“主承銷商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等證券投資產品可以參與網上發行,但不得參與詢價和網下配售”的限制性規定也被取消。
《辦法》規定,在深交所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可以通過初步詢價直接定價,由此,中小企業的發行將縮短4個工作日,而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必須經過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兩個階段定價。另外,網下申購與網上申購將同步進行,這樣,發行過程較目前程序可縮短2個工作日,這對于A股、H股同發的公司實現同時確定價格、同時上市非常重要。
初步詢價結束后,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下,提供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足20家的,或者發行數量在4億股以上,提供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足50家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不得確定發行價格,并應當中止發行。另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發行規模在4億股以上的,可以向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但須持股鎖定12個月以上;還可以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即“綠鞋”機制。
《辦法》規定,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向參與網下配售的詢價對象配售股票。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少于4億股的,配售數量不超過發行總量的20%;發行4億股以上的,配售數量不超過向戰略投資者配售后剩余發行數量的50%。另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達到一定規模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之間建立回撥機制,根據申購情況調整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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