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照進現實的生態補償機制
瑪曲——這座只有4.5萬人口的高原邊陲小城的命運,注定與黃河休戚相關。
生態安全永遠是瑪曲的“緊箍咒”。瑪曲人從2001年便意識到了這一點。從這一年開始,瑪曲縣全面禁止“白色污染”,禁止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飯盒。
很難想象,生態意識在這個西部縣城覺醒得如此之早。但現在,在“禁塑令”堅持了9年之久后,整個瑪曲縣仍然在渴望生態補償機制能照進現實,以緩解當地經濟發展與保護生態的矛盾。
接受記者采訪時,瑪曲縣縣委書記張正雄表示:盡管對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呼吁已逾多年,但截至目前還沒有建立良性的循環機制。
張正雄介紹,目前瑪曲縣正在積極加強草原的保護和治理,動員牧民群眾增加牲畜的出欄數,防止草場退化,積極探索治理草場沙化的路子。
2007年,國家和甘肅省將“甘南黃河重要水源補給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與建設項目”列入國家“十一五”規劃,投資44.51億元。“這筆錢不僅限于瑪曲縣,而是照顧了黃河流經甘南的各個縣。經過層層分解,實際落實到瑪曲縣的項目資金已經沒有多少了。”張正雄說。
在這位縣委書記看來,“瑪曲濕地的生態保護,應該跳出瑪曲縣的范疇,與黃河中下游的利益攸關方一道,從國家戰略層面,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穩定地解決瑪曲縣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
記者在瑪曲縣環保局提供的《瑪曲縣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專題研究報告》中注意到,鑒于瑪曲縣特殊的生態保護價值,該局建議應該將環境保護納入政府績效評估和考核體系,參照國家對青海三江源的優惠政策,對瑪曲今后原則上不再硬性考核GDP,將瑪曲縣建設成為生態縣。
瑪曲的困境折射出中國許多大江大河上游生態功能區的共同困境——這些地區大部分是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大多數地區還是貧困地區,而且是少數民族聚居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弱、大規模聚集經濟和人口條件不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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