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拉薩4月29日電 記者徐錦庚從今天上午舉行的拉薩市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動員大會上獲悉,拉薩市決定,到2008年底達到省級園林城市標準并完成申報、評審、命名工作;2011年底完成國家園林城市評審、命名,并達到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標準;2012年正式向建設部申報國家生態園林城市。
近年來,拉薩市加快城市建設管理步伐,先后完成污水管網建設、拉魯濕地保護、布達拉宮周邊環境改造等一批重大工程,新建9座公園、2處廣場綠地和3條景觀大道,城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0.36%,綠地率達到30.27%,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23.07平方米,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98.1%,環境噪聲達標區覆蓋率達到84.8%,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5.5%,城市基礎設施系統完好率達到95%,城市環境得到明顯改善,為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奠定了基礎。
根據創建規劃,拉薩市將結合老城區改造,實施見縫插綠、拆墻透綠的綠化工程,并推進綠地認養活動和園林式居住區、花園式居住區等系統創建活動,對全市主要道路兩側、城鄉結合部所有未建或兩年內不開發建設的空地進行綠化,到2011年,新建各類綠地11227.4畝,使綠化覆蓋率達到45%,綠地率達到38%以上。
加強城市景觀的保護和管理,也是拉薩市創建活動中的重點。該市將利用特色文化、民風民俗以及布達拉宮、羅布林卡、大昭寺等名勝古跡的文化資源,加強歷史文化和文物古跡保護。
據介紹,拉薩市將嚴格實施城市“綠線”管理制度,把“綠線”管理上升到與城市建設中的“紅線”管理同等重要地位。“綠線”是指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中劃定的各類綠地范圍控制線,是綠化建設和行政管理的依據。拉薩市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綠地或者改變其使用性質,不得破壞城市綠地的地形、地貌、水體和植被,不得占用綠地進行經營性開發建設。
拉薩市還將健全完善“綠色圖章”管理制度。要求城市各項建設工程必須配套綠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應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設計、同步投資施工、同步竣工驗收。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定各建設項目綠地率等指標,并加蓋綠化審查專用章之后,與主體工程設計方案同時報城市規劃部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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