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記者從國家環保總局了解到,由該局提出的在山西五鹿山等地新建22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已獲國務院批準。與以往不同,此次批復中特別提到,新建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不得在其核心區和緩沖區內開展旅游活動及建設生產設施。
國務院辦公廳在其批文中還強調,在保護區的實驗區內建設項目,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依法履行審批手續。(夏命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