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林業局獲悉,全國濕地保護工程日前正式啟動實施。國務院近期批準的《全國濕地保護工程實施規劃(2005—2010年)》提出,5年內計劃投資90億元,優先啟動四大重點建設工程,通過加大濕地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使我國50%的自然濕地、70%的重要濕地得到有效保護,基本形成自然濕地保護網絡體系。
《實施規劃》由國家林業局、科技部等8個部門共同編制,提出了濕地保護的任務目標、建設重點和具體措施。其中,優先實施以下四大重點建設工程。
濕地保護工程。重點對我國已建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重要濕地范圍及周邊敏感區域內已建的地方級保護區及少量新建保護區進行建設,計劃從現有的473個濕地類型的自然保護區中,選擇222個投資建設,包括國家級保護區、國家重要濕地范圍內的地方級及少量新建保護區141個,另外還建設13個野生稻保護小區,對4個人為干擾特別嚴重的國家級濕地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實施移民。
濕地恢復工程。重點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國家重要濕地區域內的退化濕地進行恢復,計劃恢復各類濕地58.8萬公頃。在吉林向海、黑龍江扎龍等急需補水的重要濕地,實施生態補水示范工程;在污染嚴重、生態價值又大的江蘇陽澄湖、新疆環博斯騰湖等富營養化湖泊濕地,實施濕地污染控制工程;在大慶、遼河和大港油田等,實施濕地保護示范工程等。
可持續利用示范工程。在典型地區建立國家級農牧漁業綜合利用示范區、農(牧漁)業濕地管護區、南方人工濕地高效生態模式研究示范區;開展濱海濕地養殖優化和生態養殖工程示范建設等。
能力建設工程。加強濕地資源調查監測、科技研究和宣傳教育等有關機構的建設,完善我國濕地資源調查監測和宣教培訓體系。
據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統計,我國現有100公頃以上的各類濕地3848.55萬公頃(不包括水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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