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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綜合經營倒逼金融國資強監管
金融危機過后,“金融國資委” 籌建風聲再起。
據記者了解,目前匯金公司所掌控的國資金融企業幾乎都已經涉足“綜合經營”領域,特別是銀行業參股控股基金、證券、保險公司已經成為趨勢。這些公司又參與組建期貨、投行等各類衍生金融業務,內部譜系盤根錯節,十分復雜。
今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士余指出,要繼續扎實開展對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金融控股公司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等領域金融風險的監測和評估,研究分析金融業綜合經營試點和產融結合等問題,提升金融風險評估預警水平。
普華永道中國區金融服務主管合伙人容顯文告訴記者:“國際金融危機使金融混業經營模式在業界和各國政府監管層面都受到了更多的關注。尤其是巴塞爾協議Ⅲ的預期出臺,將對混業經營的資本充足率、存款準備金率、財務杠桿比率及風險控制等運營指標提出更嚴格的標準。”
不過,相較歐美比較發達的金融體系和市場,我國的金融控股公司數量有限,包括中信集團、光大集團、中國平安等在內的涉及銀行、保險、證券、基金等多個金融領域的金融控股集團已經日趨完備,其中相當一部分屬于國有金融資產范疇。
以具有地方國資背景的中國平安為例,自從其推動綜合金融以來,協同效應體現在了交叉銷售的實際效應中。中國平安董事長馬明哲向記者表示:“中國平安提出綜合經營的意義在于一個客戶多個產品,目前中國平安的客戶有5000多萬(主要是保險客戶),未來相當長的時間,我們將把原有保險客戶轉為平安旗下的銀行、投資客戶。”
因此有業內人士擔心,由于缺乏“金融國資委”這樣的大金融監管機構,綜合經營下的金融控股公司可能會“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在此輪國際金融危機中表現得更為明顯,子行業會直接影響集團整體情況,加之金融控股公司內部復雜,多頭監管有必要改變,成立“金融國資委”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有效途徑。
跨國投資集團歐力士(亞洲)有限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沖本一德對記者表示:“中國在發展金融綜合經營上,特別需要注意這個問題。目前中國金融控股公司的形成很可能倒逼包括‘金融國資委’在內的超大金融監管的組建。”
如果說金融機構的綜合經營倒逼“金融國資委”籌建還僅僅是理論推演的話,目前各地所推出的“地方版金融國資委”已經開始出現。
地方版“金融國資委”出現
“我們金融辦原本是一個特殊的協調部門,中央部委中沒有相應的部門進行對應。”上海金融辦一位內部人士告訴記者,“隨著去年以來的地方金融國資改革,我們不再僅僅是一個協調機構,要管的事情更多。”
所謂管的事情更多,正是指對地方金融國有資本實施監管。與國家層面對“金融國資委”爭論不休相比,地方金融資產管理的改革一直在有序穩步推進。
以上海為例,2009年8月,上海市政府發布上海金融國資國企改革的指導性文件《關于進一步推進上海金融國資和市屬金融企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該《意見》明確規定,“按照本市國資委委托監管有關辦法,由市國資委委托市金融辦對國家出資的市屬金融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以及“市金融辦根據相關法規和委托監管職責,負責研究制定金融國資監管的具體辦法,實施對金融國資的具體監管”。
據了解,“上海版”金融國資委模式是通過兩步來完成的。首先一步是將2.45萬億元的地方金融資產納入上海國資委監管,使得地方國資委獲得出資人身份和監管權責,然后通過“委托監管”的方式把和出資人身份和監管權責授權給上海金融辦,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地方金融辦(或金融局)不僅僅是金融服務機構,成為了地方版的“金融國資委”。
“地方如果有十來家金融機構,倘若沒有一個專門的部門代表國資單位進行比較集中的精細管理,通常不太容易做好。”上海市金融辦主任方星海告訴記者,“除了管理包括銀行、保險、證券等地方金融機構,我們監管職權還包括小額貸款公司、PE、VC等等各類新興金融行業。”
據上海市金融辦內部人士告訴記者,上海的金融國資改革在中央看來具有“試點”意義,如能試點成功,或可推動“自下而上”式的金融國資改革,中央決定成立金融國資委就能夠實現與各地方金融辦的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