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銀川10月19日電 記者18日從寧夏“鞏固提高‘兩基’工作成果動員大會”上獲悉,從2009年起,寧夏將進一步調整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公用經費標準,中小學生生均標準分別達到300元和500元。同時相應提高城市、縣城學生的公用經費標準。
據介紹,2008年,寧夏已經全面提高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公用經費補助標準。其中,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調整為小學每生每年254元,初中每生每年390元。
據了解,2006年以來,寧夏全面推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自治區明確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前已安排的中小學預算內教育經費要繼續保留,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能減少,嚴禁將免雜費補助資金沖減、抵頂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撥款,嚴防“擠出效應”。同時,明確要求撥付給市縣(區)的免收雜費補助資金必須全部用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數據顯示,2006年至2007年,中央和區本級財政投入寧夏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共計7.17億元。(艾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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