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發出通知,要求實施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新體制的地方和學校,寒假前一律不準再向學生預收下學期雜費。從今年春季開學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只能按“一費制”規定的額度收取課本費(不含按規定享受免費教科書的學生)、作業本費兩項代收費和寄宿學生住宿費。此外,各級教育部門不得出臺任何收費項目,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其它費用。
2006年至2010年,我國將逐步把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教育部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規范收費行為,堅決杜絕各種形式的教育亂收費。(記者楊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