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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開征房產稅
對于此前業界廣為關心的開征物業稅(或稱房產稅)問題,房地產“十二五”規劃(建議稿)中明確表態:“贊同開征房產持有環節稅。”
但建議稿牽頭人朱中一認為,開征房產持有稅種的前提是“不要給大多數老百姓造成壓力”,因而要設定合理的稅收豁免范圍。同時,還要鼓勵持有多套房產的人“把多余的房子吐出來”。因此,在開征房產持有環節稅的同時,還應降低流轉環節的稅收。“讓房地產市場活起來,盤活閑置的房子。”
與此同時,“短期看信貸,中期看土地,長期看結構”,是房地產業“十二五”諫言者們普遍認同的一種房地產調控邏輯。
信貸政策在房地產調控中往往立竿見影。這一點已為不久前出臺的“史上最嚴厲”房產新政“國十條”所證實。在收緊第二套放貸、暫停第三套房貸的差異化信貸政策下,北京、深圳等地房地產成交量迅速萎縮,炒房現象得到控制。
這一從嚴的調控手段,會不會被編入房地產發展“十二五”規劃、固化為長期政策?建議稿起草專家給出的回答未置可否:“這個很難說。現在國家調控政策剛出臺,說這個不合適。”
面對是否堅持“支柱產業”的定位、開征持有環節稅、進行全國房屋普查、穩定政策預期及增加土地供應等諸多敏感問題,房地產業“十二五”規劃需在輿論與現實之間做出抉擇
土地方面,諫言者們思考的問題是:“國家的土地供應計劃是有了,但怎樣變成有效的土地供應?”
2009年,全國土地供應計劃完成率約為55%。2010年,鑒于前5個月北京等三大城市僅完成計劃的20%的局面,18.5萬公頃供地計劃最終會否再成為“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仍是懸念。而土地供應的有效增加,事關未來房屋供應能否跟得上、供需是否會再度失衡、房價是否會再次反彈等若干系統風險。
朱中一認為,目前土地供應計劃不能有效完成,癥結在于地方政府對土地交易底價定價過高,根源還在于對土地財政的依賴。
在金融和土地兩大房地產核心環節外,苗樂如進一步認為,中國房地產業的核心問題是“結構”。投機瘋長、炒房猖獗和房價飆升,都是住房結構不合理的具體表現。
以北京為例,目前政策性住房約占市場總量的30%。而國際上公認的住房結構較為合理的兩個地區,新加坡政策性住房約占市場的50%,香港也超過49%。苗樂如據此認為,“北京市政策性住房惟有達到50%~60%,供需才算基本平衡,市場控制才有基礎。”
另一個結構失衡體現在房地產“業態”層面。朱中一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談及在三亞市調研時的體會認為,三亞市90%以上的購房者為外地人,房屋空置現象嚴重,是對當地資源的極大浪費。為此,他建議三亞市應多發展產權式酒店等持有型物業,提高資源使用效率,降低泡沫風險。
面對是否堅持“支柱產業”的定位、開征持有環節稅、進行全國房屋普查、穩定政策預期及增加土地供應等諸多敏感問題,房地產業“十二五”規劃需在輿論與現實之間做出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