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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機動車的車船稅應如何繳納?繳納時間有何規定?2012年新購置的車船,怎么繳納車船稅?
答:繳納機動車車船稅有兩種方式:一種方式是納稅人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船稅;另一種方式是納稅人在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時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
納稅人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登記地;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納稅地點為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所在地。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保險機構所在地。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因此,納稅人在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時,應當一并繳納車船稅;如果已經自行申報繳納了車船稅,應當提供機動車的完稅證明。
特別提醒廣大納稅人,明年是車船稅法實施的第一年,請納稅人在辦理繳納機動車車船稅手續時,要按照車船稅法和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提供反映排氣量、整備質量、核定載客人數等與納稅相關信息的相應憑證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納稅人在辦理機動車相關登記和定期檢驗手續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車船稅完稅情況實施核查,對沒有提供依法納稅或者免稅證明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車船稅是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具體申報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車船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以購買車船的發票或者其他證明文件所載日期的當月為準。對于2012年新購置的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應納稅額為年應納稅額除以12再乘以應納稅月份數。
問:對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稅務部門如何考慮?
答:車船稅納稅人眾多,且多為自然人,為了方便納稅人繳稅,切實減輕納稅人的負擔,稅務部門考慮到納稅人的實際困難,做出以下兩條規定:
一是納稅人在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時一并繳納車船稅,保險機構所在地即為車船稅的納稅地點。這樣可以方便車主在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同時履行納稅義務,為納稅人節省時間,降低成本。保險機構已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人不需要再向車船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車船稅的相關信息。
二是納稅人在車船稅法實施后已經提供過與納稅相關信息的憑證的,以后年度可以不再提供這類憑證。(中新網汽車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