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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建議
交警校車標志須好辨識管理
分析:北京市一位工作了16年的交警表示,賦予校車可以走公交專用道等優先通行權,首先要解決的是交警如何辨識。
他解釋稱,沒有國家統一標準,校車外觀上很難與社會上的大巴車區分。目前有關部門給校車核發統一的證件放置在前風擋右下方。車輛運動中,此證件不足以使交警分辨校車,社會車輛可能會冒充校車。
此外,對于“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由駕駛人將停車示意牌伸出車窗,后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不得超越”的規定,該交警認為執行起來困難最大。第一是因為校車停靠的校門附近,一般在接送孩子高峰期都是車滿為患,停車位緊張,校車停靠需要較大的安全控制區,這就需要交警和協管人員提前疏導和管制該區域,工作難度大。第二,不少駕駛人的文明程度不高,擔心會出現強行通過等情況,危及學生安全。
建議:給校車設置統一的顏色、或者干脆就按照國外的樣子,車輛外觀很特別。若短時間讓學校采購統一的校車不現實,但可以通過政府協調,統一從有資質的租車公司租用車輛,這樣,從外觀上就好分辨。
上述交警建議,有關部門在制定具體實施措施時,能充分考慮這個問題,結合各學校周邊不同的情況,開辟專門供校車停靠的區域,設置警戒標志。
教師小學放學早老師難跟車
分析:一所目前開行校車的小學教師表示,如果讓學校指派照管人員,小學里不管是需要教研的老師還是其他崗位的教職工,很難在3點左右隨同學生離校。
讓學校對校車駕駛員進行把關,也超出了學校的能力范圍。駕駛員的駕駛記錄、違規情況,以及是否存在不良前科,這些都是作為學校很難了解到的。
建議:上述小學老師認為,照管人員應由租車公司配備。駕駛員的駕駛記錄交給公安交管部門查詢。學校重點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
而一所中學負責人表示,他特別關注草案前面提到的原則,特別是就近入學的原則。“校車只能解決部分問題,關鍵問題還是要靠教育的合理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