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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話
農村地區學生更需國家擔責
王敬波,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此前曾參與國務院法制辦組織的校車安全條例起草專家座談會。
新京報:怎么看目前的草案?是否成熟?
王敬波:我認為還不成熟。還需要進一步研究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問題。
比如保證校車優先權問題上規定了社會車輛的避讓,校車作為一個特殊載客的機動車,承載的是未成年人,社會車輛應當主動避讓。但避讓到什么程度,在很多地方要考慮可行性問題,一些大城市里,交通擁堵的狀況已經非常嚴重了,避讓會不會加劇交通擁堵?
新京報:在起草論證過程中,各方意見是否有分歧?
王敬波:有分歧,比如校車的安全問題和交通的關系、和義務教育的關系,專家和職能部門都有不同意見。
這些分歧在今后法規的實施中,可能會出現教育部門和公安部門的協調和配合的問題。其實很多問題立法部門也都了解,立法過程中也討論過這些問題,只是立法部門最后怎么平衡和協調。
新京報:草案對學校和提供校車服務機構各方面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怎么防止為減少麻煩不提供校車?
王敬波:這是我們最擔心的問題。校車購買和運營成本很高,尤其是運營,因為校車只能干一件事。高額的成本意味著要么家長負擔要么政府負擔,家長愿意負擔這么高的成本嗎?如果政府來負擔,沒有政府高額的補貼就很難保證專門化。
這個問題如果解決不好,那么學校、社會車輛服務機構就不愿意做。我很擔心會不會有些地方的孩子會因車輟學。
新京報:草案目前只規定了財政對農村地區校車給予支持,不少人認為所有的校車都應當由財政來負擔。
王敬波:我認為現在這樣規定是符合實際的?,F在城市校車的需求并不大,義務教育的學校都有公里數的限制,只有對優質教育資源選擇時才產生了需求。這不是義務教育的問題,而是家長對優質教育資源的選擇,有能力去選擇的家長在接送孩子的問題上需求并不大。
真正迫切需要國家承擔起責任的,是邊遠地區、農村地區的學生。
新京報:草案對校車運行和駕駛員都采取了準入許可的規定,但分別涉及教育部門和公安部門許可,怎么看這兩個部門的權力分工?
王敬波:校車是混雜了義務教育和公共交通的雙重屬性的特殊機動車。首先校車的基本屬性是機動車,但又是特殊的車輛,交管部門在道路上是強項,教育部門能做的是教育、規劃線路、提供信息、促進學校的安全制度。
■ 官方回應
市教委
校車線路很難設計
分析:昨天,北京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教委正在研究意見稿中的相關政策。北京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存在學生住地過于分散、道路擁擠等問題,校車線路設計很難兼顧方便與快捷。但如果設定一個集合地點,又會使校車的意義大打折扣。因此部分城區內的學校開通校車并不能達到方便快捷的目的。
建議:希望在城區通過公交系統解決上學問題,校車將首先在郊區寄宿學校點對點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