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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調查
維修費定額只能超不能剩
記者了解到,北京市公車主要以大眾和現代為主,包括捷達、帕薩特、奧迪、伊蘭特、索納塔等車型。
以一輛同等年份的汽車維修價格相比,據呂先生介紹,維修成本比私車高出一兩倍很正常。“公車的錢好賺,可以隨便往上加錢,其標準是比4S店稍便宜,比私家車貴很多。可以拿副廠的配件當原廠配件賣,反正只保仨月。”比如同樣在5年以內的伊蘭特,不算大修,私車維修加保養一年不會超過1萬元,但公車“兩萬、三萬元都可以,沒譜了。”之所以維修費用高,與公車使用較狠,大家都不愛惜有一定關系,但主要還是存在利益關系。
據呂先生介紹,北京市公車每年實行定額管理,比如說今年這個單位申請了500萬元的定額,結果到年底只花去了400萬元,那剩下的100萬元單位也得想辦法花出去,“不然第二年上面就只批400萬元了,所以說只能超不能剩。”那這些錢怎么花出去,就得想辦法給車輛“添”些毛病了。“比如才1年的車,能壞到哪兒去?為了耗額度,來個發動機大修,實際上就是一瓶泡沫清洗劑完事兒,或者給座椅更換真皮。”
此外,有些司機從公車維修中“揩油”。“同樣是公車,由專人還是司機來洽談,情況大不一樣。”某汽修廠負責人馮先生說,有些司機修車虛開發票是“大小通吃”,既有裝一個不到20元的螺絲帽就敢開300元發票的,也有在發動機上玩貓膩開四五萬元的。
曾是某單位領導司機的王先生說,司機想從修車中得點好處,一般是車壞在外面開不了或者是在外地,無法回定點維修廠,也有的是定點維修廠無法修理,找其他的維修廠。機關領導難以核查,再加上體諒司機辛苦,報銷起來就比較容易。
■部門回應
公車指標、運行費用分級管理
市監察局日前在回復鄒正方委員的提案中提到,“十二五”期間本市將嚴格控制公務用車增長,各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再增加公務用車“指標”。
從2011年開始,公務用車指標、購置經費及運行經費、車輛信息公開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市級財政部門負責市級部門公務用車指標、購置經費及運行經費預算管理,負責公開經市人代會審議批準的市級公務用車決算數;區(縣)財政部門負責區(縣)部門公務用車指標、購置經費及運行經費預算管理,負責公開經區(縣)人代會審議批準的公務用車決算數。
2011年本市還將開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內容包括超編車、超標車、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占用兩輛公務用車,違反規定為市直機關處級領導干部及處級以下領導干部配備相對固定用車;違反規定換車、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和公車私用等。